书法的渊源与最早的书法形态-甲骨文书法的风格演变

半坡陶器刻符和大汶口象形文字虽然为我们提供了有关汉字起源的种种历史依据,并且半坡刻符文字的抽象品格也足以使我们对汉字的本质获得足够的理解,从而有效清除笼罩在汉字起源问题上的种种错误观念,但从文字发展史的立场来看,半坡陶器刻符乃至大汶口象形符号毕竟还够不上成熟的汉字形态。相比于半坡陶器刻符,于公元前11世纪出现的甲骨文显示出汉字全面成熟的面貌,因而,在书法史上甲骨文被视作第一代自成体系的汉字符号系统。

1899年,甲骨文在河南安阳殷墟被发掘面世,这成为19世纪震惊世界的文化事件。由此,也使上古书法史研究的前景得到极大拓展。甲骨文作为殷商王室的占卜记录,记载着从盘庚迁殷到殷商灭亡八世十二王共273年(公元前1395一公元前1123)的史实。

殷商时期,中国社会已进入到奴隶制时代,统治阶级为维护自身的统治,在原始巫术礼仪的基础上建立起等级森严的社会法规。在意识形态领域“以礼为旗号、以祖先祭祀为核心,具有浓厚宗教性质的巫史文化开始了。它的特征是原始的全民性的巫术礼仪变为部分奴隶主所垄断的社会统治的等级法规,原始社会末期的专职巫师变为奴隶主阶级的宗教政治宰辅”。

占筮实际上是原始图腾崇拜的孑遗。在史前期,由于人们在自然界威力面前的孱弱,感到冥冥中有某种超自然的力量在支配自己的命运——上帝——人格神便是人们头脑中幻想的产物。人们膜拜并乞求于上帝,希望得到上帝的佑护。殷商统治者淫祀重卜,几乎每事必占。由于商王自命为天神之子,因此凡事必向上天祈示,沟通人、神便成为日常重大政治活动。“统治者在行施自己的意志时,往往秉承上天的旨意,并借助占筮这一神秘诡异的巫术——宗教形式来提出理想、预卜未来、编造关于自身的幻想,把阶级的统治说成是上天的旨意。由此,在占卜中,龟从、筮从是最重要,超过了其它任何方面和因素包括帝王自己的意志和要求。”比如,请看如下一些占卜文字的内容:

汝则有大疑,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谋及卜筮。……汝则从。龟从、筮从,卿士逆、庶民逆,吉。卿士从,龟从,筮从,汝则逆,庶民逆,吉。庶民从, 龟从,汝则逆,卿士逆、吉。龟从,筮逆、卿士逆、庶民逆,作内吉,作外凶。龟筮共违于人,用静吉,用作凶。

在殷商文化领域,原始宗教占有绝对统治地位,相较而言,道德政治伦理体系还没有在意识形态领域全面建立起来。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因此,自然与人类社会之间的关系,只有宗教意识的联系,其认识的纲结点,显示出没有社会分工的特征,又把观念集体地投降于上帝神的支配。”

甲骨文作为第一代成熟的文字符号系统,它建立起字法、章法、笔法完整意义的书法秩序,从而使书法这一艺术样式获得有效的独立。相较于半坡刻符的→ 象形符号的贫瘠和空间感的缺乏,甲骨文已具有稳定的空间结构和笔法意识,这是书韵感产生的前提。

甲骨文依循抽象表意原则所建立的符号系统,保持半坡刻符线的抽象品格,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稳定的空间结构。甲骨文作为文字符号与观实语言已建立起完整的对应联系,但其文字本身却获得独立于符号意义的发展途径。也就是说,甲骨文将蕴含着集体无意识的半坡刻符这一“有意味的形式”,提升到一个更为进化的形态。仰韶率坡陶器刻符作为抽象符号,它以“线”这一节律形式反映出先民对客观自然的主体感知和宇宙意识。但由于仰韶半坡刻符尚处于前文字时期,因此,对宇宙意识和主体心象的揭示尚处于无序状态,也即作为‘‘有意味的形式”,它尚未建立起深层的文化内涵和稳定的象形表意的空间图式,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削弱了它的语义功能和视觉表现功能。甲骨文之所以能够开创中国书法独立发展的道路,其秘密在于它们把象形的图画模拟逐渐变为纯粹化了的抽象的线条和结构,并将结构的空间性寓于线条的时间性之中,从而这种空间时间化特征构成书法艺术表现的精髓。

1933年,董作宾在其所撰《甲骨文断代研究例》中以一世系,二称谓,三贞人,四坑位,五方国,六人物,七事类,八文法,九字形,十书体,十项条件作为断代标准,从而把甲骨文的风格演变划分为五期,第一期为盘庚、小辛、小乙、武丁;第二期为祖庚、祖甲;第三期为廪辛、康丁;第四期为武乙、文丁;第五期为帝乙、帝辛。

甲骨文第一期,贞人有“宾”、 “争”、 “亘”、 “永”、 “彀”、“韦”等,均为武丁时期书家,书风雄浑谨饬,刀法劲健,字势开张;第二期贞人有“大”、“旅”、“行”、“兄”、“喜”、“大”、“荷”、“逐”、“尹”、“出”等,书风浑穆;第三期,贞人有“彭”、“狄”、“口”、“宁”、“逢”、“显”、“教”、“旅”等,书风颓靡,稚拙;第四期,贞人有“卤”、“取”、“我”、“史”、“车”、“中”等,刀笔奇峭,风神洒落,意趣酣足,启甲骨文写意一脉;第五期,贞人有“黄”、“泳”、“立”等,书风整饬秀丽,刀不掩笔,已开金文先河。

甲骨文书法五期风格演变的划分归纳虽然出自现代学者的主观抽绎,但就其甲骨文自身艺术风格的嬗变而言,则这种划分无疑是具有书史依据的。在这里撇开甲骨文风格的事实存在不论,更为重要的应该是对支配甲骨文风格演变的内在史困和深层文化结构的探寻。甲骨文作为非自觉书法书写,其审美风格的建立与书家主体在很大程度上缺少内在的联系,其风格构成受巫史文化的整体笼罩,这使甲骨文本身始终弥漫着神秘的宗教灵光。由于殷商时期,整个社会被神本思潮所笼罩,因此,支配甲骨文风格演变的文化背景在整体上没有发生多大变化,但政治礼制的复古与维新却在一定程度上对甲骨文的风格演变构成影响。“董作宾在将甲骨文划分为五期的同时又将整个甲骨文归纳为新旧两派,从而揭示出政治礼制对甲骨文风格演变的影响。他认为盘庚、小辛、小乙、武丁、祖庚时期是旧派,祖甲、廪辛、康丁时期是新派,推行新制;武丁、文丁时期恢复古典传统,帝乙帝辛时期恢复新制。旧派贞人的书契大多笔力宏伟豪放,但布局散落不齐。新派贞人的书契大多工整谨严密,章法均匀,结构严密,但失于拘谨。”

在甲骨文的风格构成中,书家个性的存在和影响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当我们把甲骨文视作非自觉书写书法形态时,我们并没有立意把甲骨文排斥在艺术范畴之外,而只是从一个比较纯粹的艺术化立场来对甲骨文书法审美的非主体化予以文化界定。由是,在这一前提下,也就使我们无法绝对回避、忽视甲骨文书法存在的书家个性问题。书家个性并不等同于书家主体意识,它的禀赋生理因素在这里要远远大于文化精神因素。由此,虽然在殷商巫史文化背景的笼罩下,书家审美风格难以逸出整体文化的普遍规定,但却有可能将书风阑人自我个性的演绎中。可以看到:甲骨文书风五期由雄浑壮穆到整饬秀丽的风格分野,除了政治礼制的影响外,最重要的因素就莫过于书家个性的影响了。

在书法史研究中,自觉书法与非自觉书法界定构成一个问题情景。按一般书史分类标准,甲骨文处于上古文化期,因而属于非自觉书法范畴,其性质为“应用工具文字,不具备作为书法艺术文字的独立性和追求书法美的自觉性,也不具备已成熟的书法标准”,“中国古代书法史的上限,从严格的狭义上说,当在汉末桓、灵之际,从广义上说,可推溯至春秋末期,早于这个时期不存在书法,或无所谓书法”。从书法史的立场考察,自觉书法与非自觉书法的界定主要立足于主体文化意识层面,也就是说对自觉书法与非自觉书法的界定主要取决于二者对文化的阐释与追认方面。事实上,从艺术形态的立场来看,不论是自觉形态还是非自我形态书法,它们都共同具备艺术审美的意蕴与价值。“艺术作品实质上是被用来完成多种多样的行为的。”在上古艺术中,艺术的审美效应往往隐身于实用化功能它中。甲骨文作为殷商巫史文化的产物,它虽然主要被用作巫术礼仪的工具,其审美价值还没有从自然状态中分离出来从而获得独立。但甲骨文本身的审美意蕴与宗教意蕴是并存的,而且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甲骨文之所以在殷商巫史文化中能够成为绝天通地占筮仪式的工具,恰恰是凭借着它审美沉思的内在价值。

从甲骨文中存在玉石朱墨书及在骨片上留有毛笔书迹,同时,甲骨文又与完整传达笔意的金文构成交叉同步发展这一事实来看,甲骨文完全属于毛笔文化的范畴。也就是说离开龟这一甲骨占筮的宗教人类学规定和特殊物质媒介,甲骨文完全可以构成以毛笔书写为核心的自足语境。“龟可能就是后来发展成为强大商族在远古时代的一种图腾标志,后来随着政治上处于主宰地位而影响到其它氏族(包括继起者周王朝的统治者)而作为普遍的原始宗教迷信观念,长期地影响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和审美意识,这就是后来形成的儒家典籍之一的《周易》的基础。”对龟的神性崇拜限制了甲骨文书写的物质选择范围,但这并没有抵消和泯除甲骨文的书韵感。我们之所以认为甲骨文建立起中国书法艺术的基础,就在于甲骨文全面体现出中国书法的文化本质精神以及实践技术理性。书法的结体——空间造型;笔法——“线”的时空运动构成书法的核心语境,可以说,书法艺术的历时发展无不围绕这二者而展开。甲骨文在空间结构上已趋于完型,笔法意识也围“写”这一观念前提而进一步萌醒。在甲骨文五期《宰丰鹿骨匕刻辞》以及少数朱书或墨书的甲骨上,可以清晰地体辨到书迹中所传达出的笔墨韵味。书法线条的契刻笔意已让位于锋颖的起讫回束的笔触感,运笔轻重疾徐相间。曲线回护,折冲融合,婉转流丽已开“篆引”先河。殷商晚期甲骨文与同期金文开始出现交叉融合的倾向并直接对周初金文构成强烈影响。实际上商代晚期甲文、金文都是以毛笔书写为核心内容的。而甲骨朱书墨书则又构成殷商毛笔书写的滥觞,过去有人怀疑从甲骨文到周金文之间缺少笔法的递承转换,其实这个转换递承的核心即是甲骨文朱书、墨书系统。

甲骨文尚处于笔法的准备、酝酿期,它对中国书法最伟大的贡献即在于在龟甲契刻的基础上建立起中锋或严格地说叫作正锋顺书这一笔法核心。但毋庸置疑,甲骨文的封闭性空间结构以及书写材料、工具的限制皆制约了甲骨文笔法的丰富表现和发展,不过,这种局限也是甲骨文自身所无法突破和超越的。事实上,笔法的丰富是随着书法的历时发展而逐步展开和实现的。它在体现出历史要求的同时也需要历史提供相应的客观环境和外部条件。如果以历史主义的立场来审视甲骨文在书法史上的地位,则应当承认:甲骨文全面开启了中国书法的历史源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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