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芾尺牍书法艺术研究第三章

第三章        宋代散體書信概述

欲研究米芾尺牘,便應把宋代及同時代的書信格式及用與作一番瞭解,於是列出以下之項目。

宋代古文,以柳開為最早,尹洙、穆修繼之,至歐陽脩始大盛焉。范文正公〈尹師魯集序〉曰:「五代文體薄弱,皇朝柳仲塗起而麾之,洎楊大年專事藻飾,謂古道不適於用,廢而弗學者久之,師魯與穆修長力為古文,歐陽永淑從而振之,由是天下之文,一變而古。」言宋初古文之渲變甚明。初始,「西崑派」尚聲偶之勢正盛,古文絀焉。至蘇子美兄弟與穆修、尹洙出,復倡古文,書信皆以古文出之,及歐陽脩出,卓然唯一代古文宗匠。三蘇、曾鞏之倫皆出其門,王安石異圍毆公推挽,而與歐公並也。其先後為古文書,又有范仲淹、宋祈、劉敞、司馬光等,古文遂盛,書信亦多以古文為之。

南宋古文,皆承北宋之風。至於程朱一派性理散文,亦為散體。蓋道學至宋始盛,其影響於文學亦甚大。自堂以來,言古文者,雖漸去華就樸,為文必衷經術,然僅有時因文見道而已。及道學派出,然後拯力以求道學之所在,而不屑於文,以為徒雕琢其辭,亦末乎云爾。

論宋代書體,以書啟為主,牋已公文化矣。啟皆以四六行之,書則有駢有散,而以散體為多,理學論函尤重內容而略修辭也。且自宋代,始重書函,《宋始藝文志》頗多刀筆、書尺類尺牘書籍之存錄,而《聖宋明賢五百家播芳大全》之重實用性,較其他總集尤為顯明。又有研究四六之書籍,亦多批評四六之作,又有《書敘指南》、《翰苑新書》,可知宋代對於書信之重視,已超越前此者也。

宋代最常見的書信格式多於首曰「某啟」,末則署發收信名銜,即「某致書於某」也。

第一節         書之格式

一、        具收發信人者

(一)        首發信人,末發收信人皆具,「某啟…某再拜某某」之格式,宋代最為普遍,以其用語不同舉下例以明之。

1.「脩啟…不宣。脩再拜  端明侍讀留臺執事。三月初二日。」

2.「抃啟…謹奉手啟陳謝不宣。抃頓首  知府舍人閣下。」

3.「襄啟…不具。襄上  公謹左右。」

4.「絳頓首…匆匆不宣。絳再拜  從事同年兄。十七日。」

5.「芾皇恐…不具。芾頓首  司諫臺前。」

(二)        首書收信人,末署收發信人者:此格式較罕見。

1.「雲夫七弟…十月十一日。兄庭堅報  雲夫七弟。」

(三)        首書發信人,末署發信人:「某再拜某某…某白。」此格式元代較為普遍,宋前已見,明清亦皆有之。

1.「某再拜聖俞二哥…不宣,某白。」

2.「某惶悚頓首上黨三哥良執…某頓首。」

(四)        首末皆具收發信人者,宋元偶有之,明清未見。

1.「軾奉寄若虛總管賢弟…不宣。軾書奉若虛總管賢弟。」

2.「汾陽郭忠恕致書答英公大師…不宣。遷客郭忠恕達英公大師座前十二月二十五日。」

(五)        首書發信人而未略者:「某致書某某…。」宋元明清不乏其例,清代尤多。
1.「脩頓首白秀才足下…幸察。」

2.「鞏頓首載拜舍人先生…不宣。」

3.「軾頓首文潛縣丞張君足下…。」

(六)        首略而末具發收信人者:「…某致書某某。」宋元不多,明清兩代則應用甚為普遍。

1.「…彥博啟  安撫資政。」

(七)        首書收信人,末署發信人者,唐已有,宋元明不多見,清代甚為普及。

1.「元珍學士…脩拜曰,八月二十四日。」
二、        謹署發信人者

(一)        書之首末皆署發信人者,宋代之例較多,元明清較少。
1.「脩白…脩再拜。」

2.「清臣啟…清臣頓首。」

3.「琦再拜啟…琦再拜啟。」

4.「彥博啟…彥博啟。」

5.「芾再啟…芾再拜。」

(二)        僅首署發信人而末略者,宋代較多,元明清較罕見。

1.「希白…。」

2.「脩白…。」

3.「某啟…。」

4.「軾啟…。」

(三)        首略而末具發信人者,宋元均有其例,明清則甚為普遍。

1.「…某啟上。」「…某又上。」「…某上啟。」

2.「頓首…某再拜。」

3.「…鞏再拜。」

三、        僅書收信人者,多書於首。此格式宋元明罕見,清稍多。

1.「運判閣下…。」

四、        其他格式

(一)        家書之格式與一般朋友書信格式大同小異,惟多省略客套語。資舉家書與平輩及家訓與晚輩之例。

1.        「某拜上三哥監簿…」

2.        「子由弟…。」

3.        「三郎四郎…不具  叔押報。」

4.        「…不具,吾書達通理十二郎。」

第二節         上書、啟、牋、狀等格式

宋代後之上書,幾與一般書信無別,有「與丞相書」而不稱「上書」者,可知「上書」與「書」之界限已漸泯滅矣!茲就所見者略述之。

一、上書:以其為上行書信,故行文至為嚴謹。

(一)        首明發收信者,末署名或有或無。

1.「後二月五日開再拜謹奉書於執事…開再拜。」

2.「某月日某謹再拜獻書知府待制閣下…。」

3.「月日具官某獻書太師潞公執事…。」

(二)        首書發信人者,末署名或有或無。

1.「某啟…不任懇切憂惶之至,不宣,某再拜。」

2.「某啟…伏惟疏密尚書台候起居萬福。」

3.「某啟…伏惟以道以壽,下情不任惓惓之至。」

(三)        末署發信人者,為例不多。

1.「…不任惶恐戰慄之極。仲淹惶恐再拜。」

2.「…不宣,軾再拜。」

(四)        首書收信人,信末署名或有或無。

1.「正言執事…不宣。」

2.「內翰執事…。」

3.「參政侍郎閣下…。」

二、啟:宋元明清皆有啟,宋代甚多,後漸少,可知啟至現代已沒落矣。

(一)        首曰某啟者:宋代一般書信,亦多首曰「某啟」,宜辨之。

1.「某啟…。」

2.「右某啟:伏念某…。」

3.「右軾啟…。」

(二)        首曰「再拜」。

1.「再拜,伏蒙入贊機政…不任祝頌之至。」

2.「脩再拜天賜友兄足下…。」

(三)        以「茲者」、「此者」、「嚮者」始言。

1.「茲者,伏承寶文內翰…。」

2.「嚮者某官奏南司之課…。」

(四)        以「伏案」「伏以」「伏念」「伏自」「伏蒙」「伏承」始言者,以「伏審」「伏以」為多。

1.伏審

(1)「伏審判府司徒侍中寵詞上宰…。」

(2)「伏審光奉帝詔,入持國樞…。」

2.伏以

(1)「伏以朋友道缺…。」

(2)「伏以副疆阻闊…。」

3.伏念

(1)「伏念安石孤窮之人…。」

(2)「伏念傾蓋如故…。」

4.伏蒙

(1)「伏蒙過采浮議…臨啟怔忪,果於得請。」

(五)        以「竊審」「竊以」「竊承」始言者。

1.        竊審

(1)「竊審抗言辭寵…。」

(2)「竊審擢自南宮…。」

2.        竊以

(1)「竊以天下之事…。」

3.        竊承

(1)「竊承顯奉制恩…。」

(六)        以「恭審」始言者。

1.「恭審肅被寵靈…。」

(七)        以「承聞」「茲審」「某聞」「某」等始言者。

1.「承聞大號,登用正人…。」

2.「近審新命…祝頌之素,寫述難周。」

3.「襄聞古者師氏教女以…。」

三、狀、牋、簡、札、剳子。

(一)        狀:狀於宋代後作為公文者甚多,行文多以四六。

(二)        牋:宋明之牋多作公文。

(三)        簡:多稱「書」之較簡短者,故又稱「書簡」,或與書別立,或合置。

(四)        札:如今之便條,省略稱謂、客套語。

(五)        剳子:多為奏議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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