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首届山东梆子戏迷票友大赛复赛通知

山东省“首届山东梆子戏迷票友大赛”自启动以来,得到了热心观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得到了初赛各赛区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经过紧张的初赛评比,初赛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将复赛通知下发各赛区,望各赛区负责同志精心筹划,及时通知选手,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复赛选手集中培训,使本次大赛取得更好成绩。同时把初赛选手分数、参加复赛人员名单一并在山东梆子艺术网站公布。

一、报到时间与地点

1. 参加复赛选手凭通知于2013年8月24日上午10点--12点到泰安市山东梆子剧院报到,并召开各领队及参赛选手会议,现场抽签,下午、晚上走台按抽签顺序进行。

2.复赛时间: 2013年8月25日上午、下午。

3.决赛时间:2013年8月26日 上午、下午。

4.2013年8月26日晚举行颁奖晚会。

二、比赛要求

1.所有参加复赛选手可自己决定是否彩唱和清唱,组委会不再设置规定。

2.进入复赛的选手,演唱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3.进入决赛的选手,一律化妆彩唱,演唱时间不得超过12分钟。

4.需彩唱选手可自带服装、头盔、头饰、道具等用品,如需组委会提供,请务必提前联系,但不提供头饰、包头用品。

5.现场伴奏、录音伴奏均可,节目超时将视情节扣分。

6.本次复赛规定,每个初赛场可委派一名司鼓、一名主弦参加比赛,组委会负责食宿,未经批准自带乐队者,食宿自理。

7.每个初赛场可派一名领队负责本赛区比赛事务,组委会安排食宿。

三、奖项设置

1.本次大赛A、B组各设:

一等奖1名,共 2名,奖金各5000元;

二等奖3名,共 6名,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6名;共12名,奖金各2000元;

表演奖30名,颁发获奖证书和价值500元奖品一份。

2.本次大赛设立优秀组织奖,表彰和鼓励对本次大赛精心策划的有关单位和组织。

四、评奖办法

1.复赛:全省共选出50名选手进入复赛。进入复赛的选手,在泰安市进行集中比赛,从中选出20名选手进入决赛。所有参加复赛选手,由组委会负责食宿。

2.决赛:进入决赛的20名选手,最终评出一、二、三等奖。

3.复赛时由于选手增加,不再逐一公布分数,只在本场比赛结束后统一公布分数。

4、决赛时当场亮分。

五、其他

1.为了本次比赛公开、公正、透明,全场设立监审组,对比赛进行监督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本次大赛所有活动统一在大赛组委会的领导下进行,本大赛最后解释权为大赛组委会。

3.大赛期间组委会及办公室在泰安市山东梆子艺术研究院。

山东省首届山东梆子戏迷票友大赛组委会

201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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