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书法简述

作者:汤大民

   南朝书法批评蔚然兴起:以二王立则,“神采为上”


东晋灭亡,代之而兴宋、齐、梁、陈四朝,史称南朝;在中国北方,先后历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五朝,史称北朝。南北朝分治形成了书法史上南尚婉丽北宗峻美,南多帖北多碑,南多名家而少名碑,北多名碑而少名家的特殊现象。

南朝书人是东晋遗产的直接的当然的继承人。由于晋代书法创作取得了超越前人的丰硕成果,今体书法涌现了大量的名作名家,遗产是十分丰富的。如何接受、消化历史的馈赠,把感受上升为理性认识,探索艺术创作基本规律,就成为南朝书人的历史责任,书论韵繁荣就成为南朝书史的一个重要特征。

晋代书法理论研究是环绕着王羲之“意在笔先”这个中心理念展开的,其侧重点一是各种书体的审美特性的探讨,一是笔法和其他技法的总结,也就是“笔阵观”的阐发。到了南朝,在人物品藻风气影响下,书法理论则以品评为主,把书法作品当作个人的品性风貌来观照,通过考察不同书家艺术上的优缺点、法度的备缺、功力的高低、心手相应状况等等,给予书家以褒贬,甚至仿效九品中正制对书家分品论级。这些方式方法是否合理和科学,结论是否准确,暂且不论,它至少表明,书法的艺术批评和鉴赏已蔚为风气,书法鉴赏学已开始建立,书法实践已要求规模理论的总结,理论已直接介入实践,主动干涉和指导实践。如果说这之前书论还处在书家个人体会的经验性层面,现在已开始从具体分析、比较数十上百书家的成就中抽象出理念来。这种趋势与当时钟嵘《诗品》、刘勰《文心雕龙》等文论宏著的问世是相互辉映的。由于南朝绘画空前繁荣,绘画理论也有了重大发展。书画血缘关系更为亲近,因而两者在理论上也常常“不谋而合”。南朝画论以南齐谢赫在《古画品录》中提出的“六法”为代表,其中“气韵生动”、“骨法用笔”两法,具有普遍的、美学意义。无独有偶,齐梁间的王僧虔在对古今书家的考察特别是对二王的品析基础上总结出“神采为上”的观点。他说:“书道之妙,神彩(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笔意赞》)“神采”即“气韵生动”,是指由运笔结体流露出来的主体的美好生动的精神、气格与意味,它是书法的生命与灵魂,高于形、质(形态与骨肉),又必须通过形质来表现,故须“为上”,而又“上”、“次”兼有。这个观点抓住了书法美学的核心问题,从此生发开去,关于审美创造中主、客体关系、技巧与才华、天然与工夫、法度与灵感、心与手等的辩证关系都可得到合理的论定,而不至于失之片面。这个观点可以说是王羲之“意在笔先”论的发展,在如何求“意”问题上作了前所未有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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