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舞蹈和宫廷宴享舞蹈

祭祀舞蹈和宫廷宴享舞蹈

          元代统治阶级原是来自草原的北方游牧民族(苍狼和白鹿为图腾的民族),在祭祀方面有其本民族的风俗习惯,他们主要信奉萨满教。取得政权后,遂徙江南乐工于京师,乐制沿袭宋制,仍分“雅乐”与元代统治阶级原是来自草原的北方游牧民族(苍狼和白鹿为图腾的民族),在祭祀方面有其本民族的风俗习惯,他们主要信奉萨满教。取得政权后,遂徙江南乐工于京师,乐制沿袭宋制,仍分“雅乐”与“燕乐”两种。雅乐用于祭祀天地,只有太庙祭祖仍用萨满巫祝,朝会大典仪式,一律按宋代旧制,把汉族原有的一套雅乐制度完全接受过来,又征用西夏旧乐,搜寻金代乐器,博采各族之长,仍分“文舞”“武舞”两大类。据《元史·礼乐志》记载:“其乐声雄伟而宏大,足见一代兴王之象。”      

  《元史·礼乐志》说:“大抵其祭祀率用雅乐,朝会飨燕则用燕乐,盖雅俗兼用者也。”
  元代宫廷宴享娱乐的舞蹈,继承宋制并吸收融合金及西夏燕乐,又结合蒙古族的生活、信仰、习俗,加以发展,成为具有元代特色的燕乐。
  即以宫廷队舞而论,它是元代燕乐的代表,元代队舞有《乐音王队》(元旦用)、《寿星队》(天寿节——皇帝生日用)、《礼乐队》(朝会用)、《说法队》等四队,每队又包括十个小队。《元史·礼乐志》对队舞人数、服饰、道具、乐器、乐曲、队形变化、舞蹈姿态均有记载。每个小队都具有蒙古族独特的风格和色彩。从内容上看,有些是反映宗教思想的,如僧道合一,说法队尤为鲜明,有的妇女戴僧伽帽,穿紫禅衣,手持念珠,扮作僧人,有的男子戴隐士冠,穿白纱道袍,执拂尘,扮作道士。《乐音王队》则戴孔雀明王和毗沙神像面具,还有扮作乐音王菩萨和飞天夜叉的,浓厚的宗教色彩为唐宋队舞所无,蒙族狩猎和游牧生活也得到反映,如《寿星队》中有披甲执戟的猎人,还有扮作神鸟的乌鸦、大鹏鸟、仙鹤等;而伴奏的乐曲则熔蒙古、汉族以及西藏佛曲和西域乐曲于一炉,名目繁多,如《吉利亚》、《金字西番经》、《袄神急》、《新水令》、《沽美酒》、《太平令》等。 
      宫廷燕乐除队舞外,还有为皇帝欣赏娱乐而在宫中表演的小型节目。如元武宗(1309)时宫女所跳的《八展舞》以及元顺帝时舞伎凝香儿的《昂鸾缩鹤》舞,都属轻盈曼妙的女性舞蹈,其中最著名的应属元朝末代皇帝元顺帝至正十四年(1354年)演出的赞佛用的乐舞《十六天魔舞》,该舞以宫中舞伎扮作十六天女,头梳发辫,戴象牙佛冠,身披璎珞,穿大红绡金长短裙,金杂袄,云肩,合袖天衣,绶带,穿鞋袜。其制作根据为西藏密宗的十六天女。此舞色彩绚丽,富神秘色彩,而舞蹈编排技巧高超,元人张翥对该舞有生动的描绘:“十六天魔女,分行锦绣围,千花织布障,百宝贴仙衣。回雪纷难定,行云不肯归,舞心挑转急,一一欲空飞。”
后人因元顺帝“怠于政事,荒于游宴”,视《十六天魔》为亡国之音,明宋讷诗:“凭谁为问天魔女,唱得陈宫玉树声。”
  一、萨满舞蹈
  蒙古民族自古以来信仰原始的多神教——萨满教。“萨满”一词源自通古斯族语,本意为“因兴奋而狂舞的人”。男巫蒙古语称为“博”,女巫称“伊都干”。蒙古民族最初崇拜高山和大树,在这种原始宗教中,保留着“森林文化”的痕迹,祭祀天神,欢庆胜利,都要歌舞于蓬松树下。他们相信万物有灵,所崇拜的精灵称为“翁贡”——以木或毡制成的偶像(《多桑·蒙古史》)。萨满教起源于民族部落的狩猎生活和图腾崇拜,其巫师叫“曲律”,能沟通人神,每当精灵附体时,“曲律”的动作便酷似某个精灵的动作和神态。蒙族舞中保留着许多模仿白海青、棕熊、老虎的动作,这都与萨满教有关。萨满巫师的法器铃鼓、铜镜等,都是沟通人神的重要工具。公元前1000多年前,北方游牧民族的祖先在查干札马岩画中保留了巫师边舞边击铃鼓的形象。据乌兰杰《蒙古族古代音乐舞蹈初探》一书介绍,科尔沁草原如今还保留着萨满的诗歌和舞蹈,如在《青铜勇士之歌》(大型翁贡)中设坛、法裙、两节为开场招徕观众之用;“坟茔”或称“敖包坟”或“白石坟茔”,则是祭祀祖先陵墓的乐舞,此外还有起步、列队、奔跑、高潮、起兴等段落。正如《多桑·蒙古史》所记:“击鼓诵咒,逐渐激昂,以至迷惘,及神灵附身也,则舞跃瞑眩,妄言凶吉……”
蒙古入主中原后,太庙四祭仍用巫祝。据说,蒙古军队出征时,要套40头牛的大车,跳萨满的《战神舞》。祈求丰收、求雨、祈福、祝寿都要请萨满舞蹈。《马可·波罗行记》记载了忽必烈时萨满的情况:“大汗每年居留此地(指上都开平)之三月中,有时天时不正,则有随从之巫师星者,谙练巫术,是以驱除宫上之一切风云暴雨,此类巫师名称脱李惕及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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