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祜族民间舞蹈概况


     拉祜族主要聚居在云南西南部亚热带地区,分布在思茅、临沧、西双版纳、红河、玉溪等地州的二十余个县境内,其中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聚居人口最多。

  拉祜族先民属氐羌族系。作为单一的族体以“锅挫蛮”之称始见于《新唐书》,清代史籍中称之为“古宋“苦聪”、“喇乌”等。1953年4月宣布统一称为拉祜族。拉祜语“拉”为虎,“祜”有火烤之义,故有“猎虎的民族”之美称。

  拉祜族有拉祜纳和拉祜西两个支系。大体按迁徒时分成的两路:沿哀牢山脉南下的部分为拉祜西,沿澜沧江以西南下的部分为拉祜纳。语言屑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文,各支系间可相互通话。多居山地,村落靠近水源。村寨中一般辟有广场,广场周围建有宗教信仰设施,是人们聚会歌舞和进行宗教活动的场所。

  拉祜人民喜歌爱舞,世世代代都把歌舞作为抒发感情、交流思想的重要手段,形成为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拉枯族舞蹈通常在当年秋后到下一年春播前这段时间内进行,与民间的宗教及节日活动有着紧密的联系。

  历史上拉祜族主要信仰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近代有部分人信仰大乘佛教、基督教和天主教,但原始信仰仍在社会生活中占统治地位,影响最为广泛。拉祜族的原始信仰不分神鬼,认为宇宙万物均附有“尼”(神灵),缔造万物又主宰一切的最高神灵是“厄莎”(元江、新平等地称为“内“卡腊”等)。不少村落在广场盖有供奉厄莎的小神屋,还立着各种形式的神桩,有的村落规定村后的一片树林或栽种一片野芭蕉林,作为献祭的场所。明清以后,拉祜族逐渐采用汉姓,产生了祖先祟拜,近代拉祜族家庭中均设有祭把家神的神位,但多数地区既祭祖先又祭厄莎。在各项祭把中,都少不了歌舞。

  歌舞的另一重要活动场合就是各种传统节日集会。拉祜族传统节日主要有春节、端午节、火把节、新米节和中秋节,除端午和清明外均有不同规模的舞蹈活动。其中,春节、火把节和中秋节的歌舞活动较为隆重。特别是春节,更是所有民间舞蹈集中展示的盛会。从初一开始,全寨人就盛装歌舞,通宵达旦,直到初五。初九到十五,又一次掀起高潮,常有全寨或数寨人同场欢舞的场面,数十数百支芦笙同时吹奏,气势宏大,十分壮观。十五以后,便“歇脚收舞”,开始新的一年耕作劳动。

  此外,在婚嫁、新房落成等喜庆活动以至丧事中,在天高月明的夜晚,能歌善舞的拉祜族人民也常常很自然地群聚歌舞,尽情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这些场合的舞蹈一般比较随意,有较强的自娱性和即兴性。

  拉祜族民间舞蹈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普遍流传的有“芦笙舞“跳歌“摆舞”三大舞种,每个舞种又各有数十至上百个套路(节目)。局部地区还保留着传统的祭祀乐舞“嘎内嘎”“木筒鼓舞”、“欢庆舞”等,原始古朴,具有较高的审美和研究价值。

  古老的芦笙舞,保留着舞蹈早期“围圈“携手“顿足”等特色。在拉祜族创世史诗《牡帕密帕》中,天神厄莎用葫芦孕育出第一代人类扎迪和娜迪。扎迪和娜迪长大后,史诗中叙述的第一件事便是扎迪“拿来金竹做响篾,响篾送给娜迪弹。”又“砍来最好的泡竹,找来最好的葫芦,找到了蜂蜡和槽树,做出了第一只芦笙。”可见在拉祜人的概念中,芦笙是人类最早创造出来的一种乐器。吹笙聚舞,在史书中出现也较早。直接记述拉祜先民芦笙舞的,清代地方史志中已频频出现,如道光《云南通志》载:“倮黑聚时,亲戚会饮,吹笙为乐。”《威远厅志》:“保黑性埂直男女杂聚,携手成圈,吹笙跳舞。”

  据八十年代普查,拉祜民间现共有芦笙舞组合套路一百三十六套。主要分布在澜沧、西盟、勐连、勐海、双江、临沧、沧源等县。

  从芦笙舞一百多个套路中,可以看出不同社会形态对舞蹈的产生、演变和发展的影响。一些模拟鸡、鸭、猴、鸟和简单劳动动作的套路,表现出狩猎、采集等原始生产时期的古朴生活和思想感情。原始宗教意识形成之后,芦笙舞的套路在与祭祀活动的结合中带上了宗教色彩,并产生出一些如“嘎祭“扫出“扫进“讨福种”等直接表现宗教内容的套路。拉祜族崇敬葫芦,把葫芦视作祖先诞生的母体象征,“没有成熟的葫芦,就没有拉祜的望歌”(民间歌谣);芦笙吹出的声音能与天神通话,能使四散的拉祜人闻声相聚;人们跳起芦笙舞,可以超越时空,与神同乐,得到神的庇佑;这些观念,当是原始信仰的遗留。原始宗教及其歌舞事神活动,客观上把一些自然形态的舞蹈逐渐整理规范为相对稳定的组合套路,起了促进芦笙舞发展的作用。大量表现生产生活的套路,则真实地记录下了拉祜人民生产方式发展变化的轨迹。

  跳歌是与芦笙舞联系密切而又自成体系的另一古老舞种,有一百一十个套路明清以前就盛行于金沙江流域和洱海一带拉枯、彝、白、傈僳、纳西等氏羌后裔各族中。现在,凡拉祜族聚居地区均有此舞。经普查,现存套路共一百十一个,凡拉祜族聚居地均有流传,尤其以景谷、镇沉、思茅、墨江、江城、元江、勐腊、绿春、金平、镇康、云县、永德、耿马等县与其他族交错聚居或杂居的地区较盛行。

  从形式看,跳歌比芦笙舞有较多规范的动作组合和队形变化,不少地区加以伴歌,歌词多用汉语,七字押韵。伴奏乐器因地而异,在澜沧、酌海、孟连、双江、临沧、沧源等地用竹笛,称“三脚歌“跳三脚”或“打歌”。澜沧江以东地区用芦笙、竹笛、中小三弦,称“跳笙”或“跳歌”。有的地方以所用伴奏乐器命名,称“芦笙舞”或“跳芦笙”。

  跳歌作为独立舞种的形成,与各民族的长期交往有着直接的联系,是各族人民文化交流、团结合作以及审美共性的产物。它的风格特点又受地域性经济发展水平和传统文化的差异而呈现出多姿多彩的个性特征。
摆舞是一种优美的女性舞蹈,有八十一个套路,主要流传在澜沧、孟连两县的部分拉祜族聚居地。关于它的形成,目前有两种说法。一说受傣族文化影响而产生。依据有二:摆舞分布地与傣族相邻,其服饰、生活习俗等受傣族影响较大;主要伴奏乐器象脚鼓、镲可能传自傣族。二说与芦笙舞一样,也是拉祜族的传统舞蹈。理由也有二:摆舞与芦笙的内容基本相同,动律具有拉祜舞蹈的传统特征而与傣族舞蹈风格不同;拉估神话传说中多处说到象脚鼓,说明象脚鼓也是拉祜族的传统乐器,未必来自傣族。从以上情况分析,摆舞为拉祜族的传统舞蹈是可以肯定的。

  此外,在镇沅、新平、金平等地居住的拉祜人民由于过去生产力水平比较低下,与外族接触较少,五十年代才走出原始森林,与周边兄弟民族交往。这些地区所保存的古老祭祀乐舞,对研究拉祜族历史文化有着特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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