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赫

谢赫,生卒年不详,南朝齐梁时期画家、绘画理论家。善作风俗画、人物画。著有《古画品录》,为我国最早的绘画论著。评价了3世纪至4世纪的重要画家。提出中国绘画上的“六法”,成为后世画家、批评家、鉴赏家们所遵循的原则。
谢赫的《古画品录》是中国绘画史上举足轻重的传世之作。他在书中品评了前代27位画家的作品,几乎是中国画创作历史上的第一次系统性总结。其中他提出的“六法”论尤为精彩,对中国古代绘画创作的影响极为深远。《古画品录》中对于画家的评论的重要意义也在于保留了可贵的史料。在他之后有陈朝姚最的《续画品》,唐朝李嗣真的《后画品》,僧彦悰的《后画录》,这就开始了中国绘画史的最早的著述,至唐代,由张彦远汇集成《历代名画记》。
《古画品录》首先提出绘画的目的是:“明劝戒,著升沉,千载寂寥,披图可鉴。”这就是指出了:通过真实的描写收到教育的效果。这一理论认识的出现是进步的现象。
谢赫提出绘画的“六法”是:一、气韵生动,二、骨法用笔,三、应物象形,四、随类赋彩,五、经营位置,六、传移模写(或作“传模移写”)。
六法论为中国古代美术品评作品的标准和重要美学原则。“六法”最早出现在南齐谢赫的著作《画品》中。六法论提出了一个初步完备的绘画理论体系框架——从表现对象的内在精神、表达画家对客体的情感和评价,到用笔刻画对象的外形、结构和色彩,以及构图和摹写作品等,总之创作和流传各方面,都概括进去了。自六法论提出后,中国古代绘画进入了理论自觉的时期。后代画家始终把六法作为衡量绘画成败高下的标准。宋代美术史家郭若虚说:“六法精论,万古不移”(《图画见闻志》)。从南朝到现代,六法被运用着、充实着、发展着,从而成为中国古代美术理论最具稳定性、最有涵括力的原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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