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临”向“创”过渡应把握的几方面关系

书法艺术是中国民族艺术的一门独特的创造,是民族特征最鲜明的一门传统艺术,它反映每个时代的生活美学以及社会精神面貌,因此,要想在艺术上有所革新、有所创造,就需要书法家既要有革新精神,又要有传统的根底。也就是说,既要敢于要破前人的框框,敢于标新立异,同时又要善于从前人的作品中吸取营养,学古而不泥古。

学习书法,临帖只是手段,创作才是目的。经过长期临帖,基本掌握了所学范字的笔法及构造原理,能临写出范字的概貌,这仅是为了创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并不意味着一下就能创作出好作品。即使能对某帖临写得惟妙惟肖,也不算真正的创作。因为临帖就一般意义而言只是一个写字的过程,而书法创作必须运用艺术思维进行深入的创造性的劳动。故从临帖到创作是一个非常艰难复杂的过程,在“临”与“创”之间存在一个过渡时期。在此期间,善于把握者就能顺利驶向创作的彼岸;反之,只能停留在写字阶段,甚至对书法创作产生畏难消极情绪而致学书半途而废、前功尽弃。从“临”过渡到“创”应注意什么呢?笔者认为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以下几方面关系:

一、“入帖”与“出帖”的关系。

学书者在认真分析笔画、结构特点时应把握法帖形、神特色,即理解并熟记字形、笔画和章法,领会法帖的气势、笔意、神韵、风格等内涵,尽得法帖神清面目。这就是“入帖”的过程。之后不再看字帖,用心、脑熟背法帖字形、笔画、章法之形态,意临法帖的风格,化帖为“己”,由“似”逐步变成“不似”,发挥自己个性和创造精神,有法而能变法,变法又不失法度,此乃谓“出帖”。相对来说,“入帖”是学习传统的模仿阶段,是打下坚实基础的首要条件之一;“出帖”是求离求变的创造与创新阶段。“入帖”不易,“出帖”尤难。学书者经过一段“入帖”学习后,通过对具体点画的实临领悟,提高了观察力、感受力和书写的表现力,从而增长了审美的意识,进而得以窥视外在形式之中的内在规律。须注意的是,要用笔与用墨并重,进而得以窥视外在形式之中的内在规律。须注意的是,要用笔与用墨并重,时而得以窥视外在形式之中的内在规律。须注意的是,要用笔与用墨并重,临创交叉、倒置进行,强化灵活性、创造性和思变意识,形象与意象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为“出帖”创作做好必要的储备。


二、创作与章法的关系。

章法的营构是书法水平提高最主要的标志。创作是精神的动态延续,但在追求和表现动机等方面都无法等同于过去。它要求不仅在字形结构上有“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形式美,而且更要有既生动又富韵律的“无形之相、无声之音”。它是一次性挥写完成的艺术,看似简单,实极凝练。书法创作中,章法至关重要。好的章法既能展法出书家随心所欲而又不逾规矩的技法、力度之美,又透露出书家的情性、修养、气质和审美观。书法艺术风格的形成,绝不是通过一般意义上的“入帖”和“出帖”就能实现的,任何一位书家都是生活在某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其创作思维必然受到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风俗等因素的影响,具有着时代赋予的感情色彩。书家创作一幅书法作品,必须要首字领篇,量纸定字。唐人孙过庭提出:“一字乃终篇之准。”书法家戈守智也指出:“首写一字,其字势便能管束到底。”这都说明了在整篇中,第一个字有很大制约力,后边的字体、笔态,以及字势的斜正、形体大小、墨色浓淡等基本上确定下来,所以首字有领篇的作用。一般讲,如果首字是今草的笔势,后面又掺杂了章草、篆隶字的笔体,或者一个用王字笔法,另一个字又突然改用颜字笔法,必然会造成视觉上的不协调。虽然有的书法家如郑板桥,有意地追求一篇中用各体杂字,但也只是一种特例,并不是多数人写字的法则。至于大小、斜正也不是漫无制约的,首字如果笔势左向,下字就应有相应的变化,这就是过去书法家所说的“管领法”。
凡楷书、隶书行距字距可采用一定的字格或行格,然后按框书写。但即使是楷字、正书,也有不按字格书写的。至于行草,大小伸缩而定,只好量纸以定字,同时要照顾到章法布局的得当。这种写法大体上每行写几个字,哪几个字准备放大写,哪几个字准备缩小写,要心中有数,也可用小纸起稿预写一遍。即使这样,临时也难免有所变化。如空间发紧,可缩小几字,但要注意大小分布适当均匀,大可大的聚在一处,后来纸幅不够,小的又压缩在一起以至章法失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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