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调向下属功能系统近关系调转调

      大调的下属功能系统调有:平行小调(下中音小调)、下属大调、下属大调的平行小调(上主音小调)。

      大调向下属大调转调时,可用原调的I、II、IV、VI作为共同和弦,在引入将VII级音,即新调的IV级音,即可转向新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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