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同级副属和弦来代替原来的某一小三和弦、减三和弦或减七和弦,使之具有大三和弦或属七和弦的音响色彩。
2、作为半音经过性、倚音性或辅助性的和声作运用,这类副属和弦在声部半音进行的基础上产生。
3、副属和弦与临时主和弦处于乐句或分句的停顿处时,有明显的离调作用,但不构成转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不使用完全终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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