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继周代宫廷“大司乐”后的另一早期官方音乐教育机构是“乐府”。乐府机构始建于秦代,1977年秦始皇陵出土的错银小钟纽侧就镌有篆书“乐府”两字(图14)。至汉代,宫廷音乐机构因袭秦乐府建制并进行大规模扩充和改建,从此这一集中各类音乐人材的部门便进行了民间音乐收集、依曲填写歌词、创作改编曲调、编配器乐伴奏和歌唱器乐表演等一系列音乐实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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