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颇族“目瑙纵歌”


  “目瑙”是景颇语,“纵歌”是载瓦语,人们通常一起写作“目瑙纵歌”,意为“大伙跳舞”。这是景颇族规模最大、最隆重的节日庆祝活动形式之一。历史上,举凡出征、凯旋、五谷丰登、婚丧嫁娶、喜迎嘉宾,景颇族都要举行目瑙纵歌这一喜庆活动。关于它的来源,有各种不同的传说。颇为流行的一种传说是:古时候,景颇族过着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后来出现了一个靠吃小孩过日子的魔王。一天,因没给小孩吃,它就呼风唤雨,淹没田园。一个名叫雷盼的男子,率领乡亲南迁到迈立开江和恩梅开江两岸重建家园。魔王知道后又追到这里,并把雷盼的儿子吃了。雷盼决心率众与之决一死战。太阳神深受感动,为他打制了一把宝刀。魔王终于被杀死了。人们欢歌纵舞,庆祝胜利。此后,为纪念祖先除魔的光辉业绩,景颇族每逢喜庆盛事都要举行歌舞盛会,并把它称为“目瑙”。
  目瑙纵歌的主要活动时间通常为三天。届时,男女老少盛装拥入目脑广场,夜以继日地尽情欢跳。广场中心立有4根高约20米的目脑柱,柱上绘有各种彩色图案,如蕨菜、大刀、正三角形等,以象征吉祥、幸福、团结、勇敢。目瑙柱左侧有一个方形高台供唢呐等乐手使用,柱前挂着一个2米长的皮鼓和一面或数面直径1米多的铓锣。广场四周搭有开着两道门的竹篱笆,以防止“野鬼”和牲畜窜入干扰。节日开始,礼炮轰鸣,鼓乐高奏,人们兴高采烈地相互敬酒、交换礼物。两位德高望重的老人,身穿大龙袍,头戴插有孔雀、野鸡翎毛和野猪牙齿的目脑帽,手持明晃晃的长刀,领着大家按照目瑙柱上标示的花纹路线起舞。跳完两圈后,队伍一分为二,一路在领头人带领下继续沿着既定的花纹路线跳,另一路则由水平较高的人领着跳起较自由的舞蹈。跳到第三天快散场时,舞者手持各种花束跳,负责做饭的拿起锅铲、管酒的抱起酒筒也参加到队列中起舞,其欢乐、热烈的气氛达到了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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