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蕾发展史


  在芭蕾发展史上,主要有两种美学观点一直在起作用。一种观点认为,芭蕾是"纯粹的舞蹈",16世纪的意大利舞蹈教师、《王后的喜剧芭蕾》的编导博若耶认为芭蕾是"几个人在一起跳舞的几何图案组合"。这种观点完全着眼于芭蕾的形式美,几乎完全不考虑芭蕾的内容或情节,往往导致单纯追求技巧的高超、华丽。18世纪中叶以前,这种观点在芭蕾创作中居统治地位。另一种观点强调芭蕾是"戏剧性舞蹈",诺韦尔的"情节芭蕾"理论最集中地代表这种观点。他认为在一部芭蕾作品中,上述两种主要观点至今仍在起作用,不少编导致力于创作戏剧性的或有情节的芭蕾作品,也有的编导热衷于无情节芭蕾,注重形式美,两类作品中的优秀剧目都是观众所欣赏的,并作为保留剧目经常上演。20世纪以来,各种文艺思潮对芭蕾创作的影响越来越明显,出现了许多不同风格的作品。

  创作一部芭蕾作品,编导是关键人物,他根据文学剧本(或一个故事、一首诗、一部音乐作品)构思出舞剧结构或舞蹈结构,再由演员来体现。编导和演员都必须掌握芭蕾语言(或芭蕾语汇)--芭蕾技术技巧,以及运用芭蕾语言表现特定内容或情绪的能力,编导应该深谙它们长于表现什么,不能表现什么;而演员则应该训练有素,能适应并创造性地体现编导的构思,只有具备这些基本条件,芭蕾创作才能进行和完成。芭蕾结构形式有:独舞、双人舞、三人舞、四人舞、群舞等,编导运用古典舞、性格舞(舞台化的民族舞蹈和民间舞蹈)、现代舞等,按上述形式可以编出多幕芭蕾(分场或不分场,如《天鹅湖》)、独幕芭蕾(如《仙女们》)、芭蕾小品(如《天鹅之死》)等。芭蕾的这种结构形式在19世纪后期发展到高度规范化和程式化,以致影响和限制了芭蕾的发展。在20世纪编导创作的大量芭蕾作品 中,这些规范和程式已被大大突破,不断出现新的探索和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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