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集說

作者:甘暘
篆原

結繩畫卦後有書契。其文有龍書、穗書、云書、鸞書、蝌蚪、龜螺、薤葉等書,然世久湮沒,皆絕無聞,存者惟史籀二篆而已。李斯復損益之以為玉箸,亦名小篆,古法稍易。程邈去繁就簡作隸書,王次仲作八分書,蔡邕作漢隸書,復作草書、楷書,愈變愈失其源。六書之法,莫之所知,然遺者僅鐘鼎璽印載文。今之龍穗云鸞諸篆,皆後之徇名而作,殆非正矣。

六書

篆之文有六:摹寫物之形曰象形,如日、月是也;形不可象,則指其事,上、下是也;事不可該,則會意,信、義是也;意不可盡,則諧諸聲,江、河是也;聲不可窮,則因形体而轉注焉,考、老是也;因音義而假借焉,令、長是也。書之六義如此,天地万物,無不備耳。



璽,即印也,上古諸侯大夫通稱,秦始皇作傳國璽,故天子稱“璽”。漢、晉而下,自傳國璽外,各篆有璽,其文不一,制度各殊,一名曰“寶”。



印,古人用以昭信,從爪從卩,用手持節以示信也。三代始之,秦、漢盛之,六朝二其文,唐、宋雜其體。



章,即印也,累文成章曰“章”。漢列侯、丞相、太尉、前後左右將軍黃金印,龜鈕,文曰“章”。

符節

師古曰:符謂合符以為契,節以毛為之,上下相重者三,取象竹節,因以為名。將命者持以為信。歷代各異其制,漢作銅虎符。

三代印

《通典》以為三代之制,人臣皆以金玉為印,龍虎為鈕,其文未考。或謂三代無印,非也。《周書》曰:湯放桀,大會諸侯,取璽置天子之座。則其有璽印明矣。虞卿之棄,秦之佩,豈非周之遺制乎?

秦印
秦之印章,少易周制,皆損益史籀之文,但未及二世,其傳不廣。

漢印

漢因秦制,而變其摹印篆法,增減改易,制度雖殊,實本六義,古樸典雅,莫外乎漢矣。

魏、晉印

魏、晉印章,本乎漢制,間有易者,亦無大失。

六朝印

六朝印章,因時改易,遂作朱文白文。印章之變,則始于此。

唐印

唐之印章,因六朝作朱文,日流于訛謬,多屈曲盤旋,皆悖六義,毫無古法。印章至此,邪謬甚矣。

宋印

宋承唐制,文愈支離,不宗古法,多尚纖巧,更其制度,或方或圓,其文用齋堂館閣等字,校之秦、漢,大相悖矣。

元印

胡元之變,冠履倒懸,六文八體盡失,印亦因之,絕無知者。至正間,有吾丘 子行、趙文敏子昂正其款制,然時尚朱文,宗玉箸,意在復古,故間有一二得者,第工巧是飭,雖有筆意,而古樸之妙,則猶未然。

國朝印

國朝官印,文用九疊而朱,以屈曲平滿為主,不類秦、漢,則品級之大小,以分寸別之。私印本乎宋、元。隆慶間,武陵顧氏集古印為譜,行之于世,印章之荒,自此破矣。好事者始知賞鑒秦、漢印章,復宗其制度。時之印藪、印譜疊出,急于射利,則又多寄之梨棗,且剞劂氏不知文義有大同小異處,則一概鼓之于刀,豈不反為之誤?博古者知辨邪正法,遂得秦、漢之妙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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