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山水画的独特概括方法?

一是“以大观小”地处理空间透视。绘画只能在长和宽(二维空间)的平面中,造成长、宽和纵深的空间感,这当然离不开视觉现象的透视原理(近大远小的规律)。但中国画是要表现无限深远的空间的,所以把近在眼前的对象统统推到遥远的位置,把庞然大物也看成小东西,居高临下,“以大观小”,超越出焦点透视的局限,不仅要画出此时此地之“所见”,还要画出彼时彼地之“所知”和心中意念之“所想”,即“所想”是“所见”与“所知”的推进和飞跃。这是山水画的概括方法之一。

古画论中提到的“丈山、尺树、寸马、豆分人”,即是按照“以大观小”的方法总结出来的一般山水画中景物的比例关系。中国的山水画还可以把不同时间、空间的景象适当地组织在一个画面中,一幅画中(特别是中国的长卷画)往往安排不同时空的景物,在一幅画内把远景拉近,近景推远、画春夏秋冬四季,画阴晴雨雪,随心所欲,运转自由。

二是长期观察,把握特征。自然现象光怪陆离,瞬息万变。中国艺术比较重视物象的本质和常态,山水画家要行万里路对山川常年观察,四季琢磨,然后才能把握其变化规律,给以简练概括而表现其特征和神态。在这方面古画论中有很丰富的经验,如对山的观察描写:“春山澹冶而如笑,夏山苍翠而如滴,秋山明净而如妆,冬山惨淡而如睡。”对水的描写如:“春绿”、“夏碧”、“秋青”、“冬黑”。对天空的描写如:“春晃”、“夏苍”、“秋净”、“冬黯”。这些概括出来的四季景物的变化,不仅准确地抓住了色彩差异、状态变化,而且精彩地抓住了景物的情绪和神态。没有长期深入地全面观察研究是做不到的。由此可见,中国山水画对景物处理的规律。

三是以结构求形。自然界是在光的作用下显现出来的,没有光就看不到形象的存在。按照光投射在物体上引起的光影明暗变化去刻画形象,是西画的观察方法。中国画却重视物象的本质结构常态,从物象本身的结构规律去把握对象,不受光影变化的影响。中国画对物象的概括是抛开外光引起的光影变化的表象而紧紧抓住物象结构特征进行的。在中国古画论中有很多非常简练生动地概括对象的口诀,以表现山水画形象的规律如:“石分三面”,“树分四歧”,松皮“如鳞”,柏皮“缠身”,仰为“鹿角”,垂为“蟹爪”等。

四是黑白成象,重固有色。自然界物象在光的作用下五光十色,千变万化,但构成可视形象的基本因素是物体结构在自然光下的阴阳变化(黑白)。以墨为主,正是山水画追求的单纯简练的特点。

山水画的色彩舍弃了外光作用下的条件色现象,偏重于物体固有色。以大块面的色块的互相映衬取得各物体间的对比协调,墨线往往在色块与色块之间起协调作用。这种大块面色块的映衬与协调构成富有装饰趣味的独特效果,展现东方特色的绘画风格。由此而产生“大青绿”、“小青绿”、“金碧”、“浅绛”等中国山水画独特色彩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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