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书法在当代文化环境中崛起
作者:傅京生
目前,中国书坛涌现出的各种风格流派,已构成一种互为补益、互为制约的生态平衡。这是一种互为补益、互为制约的生态平衡。这是一种文化生态上的前锐现象。它由三大学派构成:一是传统书法典样式;二是学院派主流样式;三是前卫性现代书法样式。
这三大学派的风格样式,前两种具有明晰的自明性,后一种则自1985年诞生至今,仍然在发展孕育之中,它是在反驳传统面具化,强调其精神品味上的新潮性的过程中,由于显示了当代人的人文关怀而具有其价值与意义的。
目前,前卫性的现代书法已经走出被人误解的历史时期,它在政府文化部门及有关专家学者的关心扶植下已经进入“国展”殿堂。但是,如何使我们民族优秀的古代经典文化具有时代品格,仍是一个亟待解决的文化问题。
中国当代的“现代书法”不是一个时序上使然的概念,它特指80年代初在改革开放大潮中出现的与传统书法风格样式相违离、相对抗的崭新的书法形态。
传统书法的风格样式在漫长的历时性发展中,逐渐形成了若干类型性定型化表现形态。这种定型性表现形态,往往是某一种风格样式的书法发展到一定阶段,积累了一定的表现经验与其物化成果之后,出现一位天才人物将其高度总结、概括,使之臻善臻美之后而形成的。于是,一旦这种类型化的表现形态定型,它也就成为人们修持自身、不可能在艺术中作出超越的楷模,譬如:唐代颜真卿的书法,宋代米芾的书法,至今无论是谁,还没有人能在继承创新中超过他们。
因为,传统书法风格样式中,蕴含着中国古典农业文明的精神内核,譬如:古典书法样式中内蕴着儒家心性之学、道家的生命之学、释家禅定之学的审美特征等,都是与古人的心灵与情感、共时状态的社会人文及其与共时状态的自然物质运动规律相亲相合的产物。这即是说,中国古代的书法艺术尽管有着灿烂辉煌的成果,但在历时发展的今天,它已失却了赖以形成珙特质的土壤,今天的人们的审美观念已与古人相去甚远。
如果说今天中国人的生存方式或曰生活方式是对古代中国人的生存方式或生活方式的反驳和批判中建构起来的。那么,这就必然是缘起于文化上的反驳和批判。于是,所谓“现代书法”,基本上可以看成是现代人在时代给定的时空中以自为的方式进行的文化批判基础上的意向性建构活动。
现代人有现代人的审美理想与精神取向,这种理想与取向,可以从“现代书法”的三个生长点上见其一斑。
“现代书法”的第一个生长点是对异域现代艺术样式的借鉴。改革开放以后,异域的现代艺术样式被引进我们的视野,这些艺术形式中抽象表现主义的意味激活了一部分前卫书法家的想象力和创造激情。于是,以“拿来”的方式,将现代艺术中蕴含的观念作为艺术创作的指导性原则,便成为现代书法启动期的最亮丽的风影线,它使得书法艺术的传统形态,变化成具有与世界现代艺术相对应的全新形态,并为书法艺术在此后与世界文化的交流奠定了基础。
“现代书法”的第二个生长点是在异域文化关照下,中国书法出现了若干与传统书法风格样式迥异的新的形态。但是,这并不是说,在“现代书法”创作群体中,没有人对中国书法的文化传统怀抱炽裂的依恋情感。事实上,纵观当代“现代书法”的总体风貌,绝大多数的作者都是在对传统的书法文本的构成原理中重建了中国书法的文化传统。这是对书法文化传统的历时性再造。是“属于时代的书法风貌”的阐释学意义上的重建,是使书法成为当代人文之魂的自由创造。一言以蔽之,这是受到时代观念变革洗礼的人对书法文化传统的重新体验和对传统书法文本的形而上精神的自我移入,并且是在这种移入之中消解了他与书法文本之间的历史距离。
“现代书法”的第三个生长点,是对中国古典书法中形形色色的样式和蕴含于其中的形形色色的观念形态进行本质的抽象并对书法的质的规定性有了明晰确认之后,将这种确认变现为“术”,使其创作,成为属于当代的学术创造。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当代东方文化之中的蕴有人的本真存在于其内的审美变现,是通过“书法”而进行的人的意向性活动中体现出的文化的审美化建构。在原则上,这是中国现代书法经过如下三重定位之后的必然结果:一是借鉴异质文化汲取文化动力学意义上的能量资源;二是在多元观念互补中完成书法艺术的构成研究与价值及意义探究;三是让书法从古典经典走向现代。这是三重定位,在现代文化环境中,呈示出的是一种合乎逻辑的递进关系,它最终使中国的现代书法,不仅保持了鲜明的民族特色,而且还必将成为全球性文化生态中的有机合成单位。
综上所述,当代中国现代文化建设中展现出的“现代书法”有两个向性,它的两个向性,一个是联结着五千年中华文化传统;另一个是它与当代世界主流艺术思潮呈平行对接状态,这就使得它必将充满蓬勃生机,会继续变化出无穷风采。我们寄希望于它的健康发展,寄希望于众多的有识之士对它的培养与支持。
原载《书法导报》1998年3月25日
目前,中国书坛涌现出的各种风格流派,已构成一种互为补益、互为制约的生态平衡。这是一种互为补益、互为制约的生态平衡。这是一种文化生态上的前锐现象。它由三大学派构成:一是传统书法典样式;二是学院派主流样式;三是前卫性现代书法样式。
这三大学派的风格样式,前两种具有明晰的自明性,后一种则自1985年诞生至今,仍然在发展孕育之中,它是在反驳传统面具化,强调其精神品味上的新潮性的过程中,由于显示了当代人的人文关怀而具有其价值与意义的。
目前,前卫性的现代书法已经走出被人误解的历史时期,它在政府文化部门及有关专家学者的关心扶植下已经进入“国展”殿堂。但是,如何使我们民族优秀的古代经典文化具有时代品格,仍是一个亟待解决的文化问题。
中国当代的“现代书法”不是一个时序上使然的概念,它特指80年代初在改革开放大潮中出现的与传统书法风格样式相违离、相对抗的崭新的书法形态。
传统书法的风格样式在漫长的历时性发展中,逐渐形成了若干类型性定型化表现形态。这种定型性表现形态,往往是某一种风格样式的书法发展到一定阶段,积累了一定的表现经验与其物化成果之后,出现一位天才人物将其高度总结、概括,使之臻善臻美之后而形成的。于是,一旦这种类型化的表现形态定型,它也就成为人们修持自身、不可能在艺术中作出超越的楷模,譬如:唐代颜真卿的书法,宋代米芾的书法,至今无论是谁,还没有人能在继承创新中超过他们。
因为,传统书法风格样式中,蕴含着中国古典农业文明的精神内核,譬如:古典书法样式中内蕴着儒家心性之学、道家的生命之学、释家禅定之学的审美特征等,都是与古人的心灵与情感、共时状态的社会人文及其与共时状态的自然物质运动规律相亲相合的产物。这即是说,中国古代的书法艺术尽管有着灿烂辉煌的成果,但在历时发展的今天,它已失却了赖以形成珙特质的土壤,今天的人们的审美观念已与古人相去甚远。
如果说今天中国人的生存方式或曰生活方式是对古代中国人的生存方式或生活方式的反驳和批判中建构起来的。那么,这就必然是缘起于文化上的反驳和批判。于是,所谓“现代书法”,基本上可以看成是现代人在时代给定的时空中以自为的方式进行的文化批判基础上的意向性建构活动。
现代人有现代人的审美理想与精神取向,这种理想与取向,可以从“现代书法”的三个生长点上见其一斑。
“现代书法”的第一个生长点是对异域现代艺术样式的借鉴。改革开放以后,异域的现代艺术样式被引进我们的视野,这些艺术形式中抽象表现主义的意味激活了一部分前卫书法家的想象力和创造激情。于是,以“拿来”的方式,将现代艺术中蕴含的观念作为艺术创作的指导性原则,便成为现代书法启动期的最亮丽的风影线,它使得书法艺术的传统形态,变化成具有与世界现代艺术相对应的全新形态,并为书法艺术在此后与世界文化的交流奠定了基础。
“现代书法”的第二个生长点是在异域文化关照下,中国书法出现了若干与传统书法风格样式迥异的新的形态。但是,这并不是说,在“现代书法”创作群体中,没有人对中国书法的文化传统怀抱炽裂的依恋情感。事实上,纵观当代“现代书法”的总体风貌,绝大多数的作者都是在对传统的书法文本的构成原理中重建了中国书法的文化传统。这是对书法文化传统的历时性再造。是“属于时代的书法风貌”的阐释学意义上的重建,是使书法成为当代人文之魂的自由创造。一言以蔽之,这是受到时代观念变革洗礼的人对书法文化传统的重新体验和对传统书法文本的形而上精神的自我移入,并且是在这种移入之中消解了他与书法文本之间的历史距离。
“现代书法”的第三个生长点,是对中国古典书法中形形色色的样式和蕴含于其中的形形色色的观念形态进行本质的抽象并对书法的质的规定性有了明晰确认之后,将这种确认变现为“术”,使其创作,成为属于当代的学术创造。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当代东方文化之中的蕴有人的本真存在于其内的审美变现,是通过“书法”而进行的人的意向性活动中体现出的文化的审美化建构。在原则上,这是中国现代书法经过如下三重定位之后的必然结果:一是借鉴异质文化汲取文化动力学意义上的能量资源;二是在多元观念互补中完成书法艺术的构成研究与价值及意义探究;三是让书法从古典经典走向现代。这是三重定位,在现代文化环境中,呈示出的是一种合乎逻辑的递进关系,它最终使中国的现代书法,不仅保持了鲜明的民族特色,而且还必将成为全球性文化生态中的有机合成单位。
综上所述,当代中国现代文化建设中展现出的“现代书法”有两个向性,它的两个向性,一个是联结着五千年中华文化传统;另一个是它与当代世界主流艺术思潮呈平行对接状态,这就使得它必将充满蓬勃生机,会继续变化出无穷风采。我们寄希望于它的健康发展,寄希望于众多的有识之士对它的培养与支持。
原载《书法导报》1998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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