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书法的技术化倾向

作者:培弘
当前书法创作形式多样,流派纷呈,但书法作品却越来越显现出表面化和技术化的态势。那么,造成这种情形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英国史学家汤因比说:“一个完整的一体化文明,在传播时会被分离成科技、政治、艺术、宗教等成分。这时,各种成分的传播力通常与其价值成反比。也就是说,越是不重要的成分,越受欢迎,越是重要的成分,越被排斥。比如科学技术就比宗教信仰传播得快速而广泛。这种对最小价值成分作最大最快最广泛传播的自动选择,显然是文化传播中一条不幸的定律。”

书法作为中国一种复杂的文化生成,在传承和创作中,也应验着这样的定律。特别是在当前的书法创作中,最重要的精神性被日益淡化,而越来越呈现出技术化的倾向。

技术化破坏了书法美学品格

书法艺术具有整体性和混沌性的美术品格。王羲之说:“夫书者,玄妙之技也,若非通人志士,学无及之。”又说:“夫纸者阵也,笔者刀矟也,墨者兵甲也,水研者城池也,本领者将军也,心意者副将也,结构者谋策也,扬笔者吉凶也,出入者号令也,屈折者杀戮也。”

余秋雨在分析东西方艺术的异同时认为:“与西方艺术擅长于准确的局部呈现不同,东方美学擅长于整体把握。中国古代美学的重要原则是‘气韵生动’,这里的‘气’指的是宇宙生命,是一种流荡广远而又包涵广远的整体性存在,容不得分割和阻断。这种‘气’化解着主、客体的界限,也模糊了人与自然的鸿沟,是‘天人合一’哲学的派生概念。”天地宇宙和生命感应完全融成一体,成为了中国书法的基本美学原则。抛开了魏晋风度,离开了王羲之的人生经历来分析《兰亭序》、《丧乱帖》;离开了盛唐气象和颜真卿本人的慷慨悲壮而谈他的《祭侄稿》、《争座位帖》,其结果往往是南辕北辙。同样,撇开宋代尚意书风和苏东坡被贬黄州的独特经历,来分析他在黄州留下的一生中最精彩的《黄州寒食诗》、《杜甫桤木诗》,其结果也一样是徒劳的。


书法技术化的过程,就是把一个整体性的书法生命,看成笔法、结构、章法、墨法等技术性手段的简单叠加,从而抽空书法艺术的精神内涵,把鲜活而具有整体生命力的书法样式表面化、形式化的过程。在这样的过程中,整体性和混沌性被破坏无余,实际上,书法艺术本质魅力的完整被破坏了。

对创新分寸感的把握失衡

书法艺术的核心是创新。没有创新,我们的书法艺术就只能停留在甲骨文以及象形文字和图画阶段。生生不息的创造构成了灿烂辉煌的书法艺术。顾亭林的《日知录》谈了诗歌创造的道理,并引发出诗歌创造的境界,对书法的创新不无启迪。他说:“诗文之所以代变,有不得不然者。一代之文,沿袭已久,不容人人皆道此语。今且千数百年矣,而犹取古人之陈言一一而模仿之,以是为诗可乎?故不似则失其所以为诗,似则失其所以为我。”这是一段颇耐人寻味的话,道出了艺术创造与模仿的关系:在对传统的学习中,在似与不似之间,应该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微妙关系。

林散之皓首穷经,基本与我们处在同一个时代,对书法的通变就更加具有时代意义,他认为“以字为字本书奴,脱去畦町可论书”“能从同处求不同,唯不能同斯大雄”。“美术、书法创新,这是不断的,哪一代没有创新?唐宋大家都是从古人学出来独开生面,创新早就有了,历代都是这样,凡成功的都是创新,不受古人的规矩。学问、功夫到了一定的程度自然会创新。”创新是学问、人格、精神、技法积蓄到一定程度的自然流露。“艺术发展中只有渐变、蜕变,摇身一变的是魔术不是艺术”。被林散之所批评的种种所谓“创新”,在他逝世后的这些年并没有好转,相反,还有愈演愈烈的迹象。

很多有识之士看到了这种创新背后潜藏的危机,对现代书法“无视书法文化本位而导致的对汉字本体的否定,消解汉字形音义的统一而混同于西方现代抽象主义,并以此标榜为书法的现代变革,从而表现为文化的短视和浮薄”的行为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并认为,“在这方面,‘现代书法’所表现出的价值追寻的异化,表明当代书法现代性变革缺乏基本的文化理路,而它对书法的文化戕害更无疑于一种自虐。”

书法技术化的生成土壤
书法家的职业化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书法作品的需求造成了书法商业化,而书法的商业化既是造成书法技术化的重要诱因,同时,也是保持书法艺术持久繁荣和书法队伍不断扩大的直接原因。

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以网络为主的“新经济”,其本质是“注意力经济”。因此,各种重要展览借助其话语霸权和强大的传播力量,使书法作品迅速传播,使作者特别是获奖作者一夜走红;以民间形式组织的挑战官方的各种展览,也以独特的形式和内容制造轰动效应,从而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展览组织者干脆与商业集团结成利益共同体,从策划、冠名到操作完全按照市场的规则运作。一届又一届、一拨又一拨的各种形形色色的展览所产生的“明星”,客观上变成了书法产品的商标。

与会展经济对书法展览的推动相呼应,出书热、电视大奖赛、互联网纷纷利用其各自优势吸引书家,共同打造“书家明星化”现象。由于商业化过程中带来的炒作、包装、逐利等行为,消融了书法艺术赖以安身立命的特性——创造力和个性,因此书法这门古老的艺术便像流水线上生产的商品一样,被不断复制和批量生产,成为了流行性商业文化。

当商业化以后,书法作品最终要以商品的形式进入流通,必然导致书家以能否走向市场为自我评价的尺度。在商业利益的逼迫和引诱下,书法家们纷纷向商业功利和市场效应妥协,市场需要什么样的作品,书家们就“创造”什么样的作品。制作、模仿甚至克隆等成了书法商品生产的主要技术手段。这时候,技术变成最重要的衡量艺术水准的标准。

然而书法艺术终究要“技进乎道”,而当代书法创作的生态环境和艺术领域里普遍对人文精神的冷漠和缺失,使技与道有越来越分离的态势,这是当前书坛需要引起格外警惕的现象。一个以书写历史为己任的当代书家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否则毕一生之功的所有创造,将随着历史的烟尘随风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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