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标准草书与风格
核心提示:偶然翻检旧书报刊,发见了《书法》1996年第四期中有李刚田先生评于右任标准草书的一段话:“作为个人创作,他的草书不失为佳作,但以自己的风格作为标准草书,试图把古今天下各个时期各种风格流派的草书纳入一种模式,是与艺术美
偶然翻检旧书报刊,发见了《书法》1996年第四期中有李刚田先生评于右任标准草书的一段话:“作为个人创作,他的草书不失为佳作,但以自己的风格作为标准草书,试图把古今天下各个时期各种风格流派的草书纳入一种模式,是与艺术美的本质相悖谬的。于右任发起的标准草书运动,从艺术或实用角度看都是一个不伦不类的乌托邦。”
看一遍再看一遍,总觉得这段话太离奇了。“以自己的风格作为标准草书”,那岂不等于说,凡是与自己风格不同的,就统统不“标准”、打入另类了?“书画从来风格多”,这么一种排斥异己的态度,岂不太霸道了?这还是书法大师于右任吗?
仔细一思量,才知真正犯错的不是于右任先生,而是李刚田先生自己。
于右任将自己的《草书千文》冠之以“标准”,李刚田据此断定于氏是以个人的风格作为标准草书。这符合于氏本意吗?笔者认为,要弄清这个问题,必须结合于氏的标准草书理论加以分析。
从于右任编著的《标准草书》来看,所谓标准草书,主要包括对他主持的全面系统整理的草书符号的认识和使用,对易识、易写、准确、美术四大原则的遵循,以及对八大书理要点的恪守等。因为于氏是严格按照这些传统规矩和原则进行创作的,同时又作为贯彻他的理论的一种示范,故称之为标准草书。至于什么风格才算是标准草书,翻遍《标准草书》,也未见一句说词。换句话说,它并未从风格上,制定什么标准,来约束草书创作;更不是单纯从风格的意义上,称自己的草书为标准草书。标准只是字理组织意义上的标准,与风格毫不相干。
李刚田说,于右任“以自己的风格作为标准草书”,但不知他是忽略了还是真的不晓得,于先生还把他主持编选的《草圣千文》也称之为标准草书呢,能说这些先贤们和于先生的风格是一样的吗?既然不一样,那按李先生的观点,岂不成了多标准了?就是于先生自己,在数十年的实践中,写的一直是标准草书,但风格却是一变再变,这又怎么解释呢?可见,在遵循标准草书书理组织原则的基础上,书家尽可以创造、展示个人的风格。所谓“试图把古今天下各个时期各种风格流派的草书纳入一种模式”,完全是无稽之谈。至于说到于先生标准草书理论,它在我国草书理论研究史上,完全称得上是一座里程碑。尤其是他对草书符号的全面系统的整理,更是书法史上的第一人。上海世纪出版集团出版的《标准草书》,十数年间,印数即达到50多万册,这就足以证明,标准草书已经为社会接受和肯定。在今天,如果有哪位书家说他不知道标准草书为何物,那简直是天大的笑话。所以说,于右任发起的标准草书运动,也绝不是“一个不伦不类的乌托邦”。
于书千文和《草圣千文》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对每个字的简化都达到了极致。这是僧智永和怀素都没有做到的(原因主要是历史条件的限制)。为什么要简化到极致呢?目的当然是要尽可能地节省书写时间,提高汉字使用效率,推进民族文化进步。可见,于先生倡导的标准草书运动,目光绝不仅仅停留在草书的艺术创作上。
总而言之,标准草书在概念上是有它的特定内涵的,它不是任何个人的风格所能替代的。以某个人的风格替代标准草书,那不仅是失之浅陋,简直就成了一种笑话了。
偶然翻检旧书报刊,发见了《书法》1996年第四期中有李刚田先生评于右任标准草书的一段话:“作为个人创作,他的草书不失为佳作,但以自己的风格作为标准草书,试图把古今天下各个时期各种风格流派的草书纳入一种模式,是与艺术美的本质相悖谬的。于右任发起的标准草书运动,从艺术或实用角度看都是一个不伦不类的乌托邦。”
看一遍再看一遍,总觉得这段话太离奇了。“以自己的风格作为标准草书”,那岂不等于说,凡是与自己风格不同的,就统统不“标准”、打入另类了?“书画从来风格多”,这么一种排斥异己的态度,岂不太霸道了?这还是书法大师于右任吗?
仔细一思量,才知真正犯错的不是于右任先生,而是李刚田先生自己。
于右任将自己的《草书千文》冠之以“标准”,李刚田据此断定于氏是以个人的风格作为标准草书。这符合于氏本意吗?笔者认为,要弄清这个问题,必须结合于氏的标准草书理论加以分析。
从于右任编著的《标准草书》来看,所谓标准草书,主要包括对他主持的全面系统整理的草书符号的认识和使用,对易识、易写、准确、美术四大原则的遵循,以及对八大书理要点的恪守等。因为于氏是严格按照这些传统规矩和原则进行创作的,同时又作为贯彻他的理论的一种示范,故称之为标准草书。至于什么风格才算是标准草书,翻遍《标准草书》,也未见一句说词。换句话说,它并未从风格上,制定什么标准,来约束草书创作;更不是单纯从风格的意义上,称自己的草书为标准草书。标准只是字理组织意义上的标准,与风格毫不相干。
李刚田说,于右任“以自己的风格作为标准草书”,但不知他是忽略了还是真的不晓得,于先生还把他主持编选的《草圣千文》也称之为标准草书呢,能说这些先贤们和于先生的风格是一样的吗?既然不一样,那按李先生的观点,岂不成了多标准了?就是于先生自己,在数十年的实践中,写的一直是标准草书,但风格却是一变再变,这又怎么解释呢?可见,在遵循标准草书书理组织原则的基础上,书家尽可以创造、展示个人的风格。所谓“试图把古今天下各个时期各种风格流派的草书纳入一种模式”,完全是无稽之谈。至于说到于先生标准草书理论,它在我国草书理论研究史上,完全称得上是一座里程碑。尤其是他对草书符号的全面系统的整理,更是书法史上的第一人。上海世纪出版集团出版的《标准草书》,十数年间,印数即达到50多万册,这就足以证明,标准草书已经为社会接受和肯定。在今天,如果有哪位书家说他不知道标准草书为何物,那简直是天大的笑话。所以说,于右任发起的标准草书运动,也绝不是“一个不伦不类的乌托邦”。
于书千文和《草圣千文》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对每个字的简化都达到了极致。这是僧智永和怀素都没有做到的(原因主要是历史条件的限制)。为什么要简化到极致呢?目的当然是要尽可能地节省书写时间,提高汉字使用效率,推进民族文化进步。可见,于先生倡导的标准草书运动,目光绝不仅仅停留在草书的艺术创作上。
总而言之,标准草书在概念上是有它的特定内涵的,它不是任何个人的风格所能替代的。以某个人的风格替代标准草书,那不仅是失之浅陋,简直就成了一种笑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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