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仔戏《蝴蝶之恋》受表彰

厦门市官方10日晚为两岸第一部合作歌仔戏《蝴蝶之恋》等文艺作品举行表彰大会。《蝴蝶之恋》并再次献演。

《蝴蝶之恋》由厦门市青年剧作家曾学文五易其稿创作而成,从2008年开始由厦门歌仔戏研习中心与台湾唐美云歌仔戏团联合创作演出。该剧至今已在两岸公演200余场。

厦门市宣传部长叶重耕在当晚表彰大会上称,作为两岸第一部合作创作演出的地方精品戏剧,《蝴蝶之恋》开创了两岸戏剧艺术交流史上的新篇章。

《蝴蝶之恋》以歌仔戏为载体,讲述一对20世纪40年代的歌仔戏明星跨越海峡38年的凄美爱情故事。剧中男一号雨秋霖和男二号阿宗,分别由台湾歌仔戏演员唐美云和小咪出演,女一号云中青则由厦门市歌仔戏剧团副团长庄海蓉担纲,音乐、服装设计亦由两岸共同完成。

《蝴蝶之恋》在两岸首度公开献演之后,引起热烈反响,被两岸戏剧界誉为“歌仔戏艺术发展的里程碑”。2009年11月,《蝴蝶之恋》参加第十一届中国戏剧节,荣获“优秀剧目奖”和“优秀音乐奖”;2010年5月,参加第九届中国艺术节评比演出,荣获第十三届“文华大奖特别奖”和“第九届中国艺术节表演奖”;今年9月,荣获第十二届中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戏剧类“优秀剧目奖”。

在当晚的表彰大会上,厦门一批荣获福建省和厦门市“五个一工程”奖的优秀电影、电视剧、动画片、歌曲、图书等作品,也受到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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