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黄梅戏曲目,是否就对黄梅戏唱腔创作拥有著作权?

演唱黄梅戏曲目,是否就对黄梅戏唱腔创作拥有著作权,对戏曲创作拥有著作权?近日,黄梅戏泰斗级人物时白林将著名黄梅戏曲作家陈精根告上法庭,争执的焦点便是已故著名黄梅戏表演艺术家王少舫是不是他参演的《天仙配》、《女驸马》等经典黄梅戏的曲作者之一。 6月28日,记者从合肥市高新法院了解到,目前案件一审已判决,尚在上诉期内。

起诉时,时白林称:陈精根是王少舫的女婿,也是他的学生。 2011年春节期间,陈精根给他拜年时赠送了一本《王少舫黄梅戏唱腔选集》,这是陈精根为纪念王少舫90冥寿编写,2010年10月第一次出版,定价45元,已经在全国各大书店销售。时白林仔细阅读《选集》发现,在很多著名黄梅戏选段的曲作者署名方面严重失实,涉及他原创或参与唱段部分的署名错误共有《天仙配》、《女驸马》等8个黄梅戏24个选段,王少舫没有参与这24段作品作曲创作,不是曲作者,却被陈精根列为曲作者。时白林认为这有违黄梅戏史料的真实性和严肃性。由于多次私下与陈精根交涉没有结果,时白林只得起诉至法院,要求陈精根先生停止出版、发行《选集》;在媒体公开道歉;象征性赔偿100元经济损失,并支付6135元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合理开支(其中6000元律师费,3本购买图书的费用135元)。

庭审时,陈精根的代理律师援引《中国大百科全书》称:戏曲的创作过程中,演唱家同时也是作曲家,演唱的过程也是作曲的过程,所以王少舫对黄梅戏唱腔创作拥有著作权,也对时白林主张的唱腔选段拥有著作权。

合肥市高新法院审理查明:涉案8个黄梅戏作品的作曲或者编曲中,时白林的署名或单独出现或与他人联名出现,时白林享有8部黄梅戏的署名权,并具有独自或者与他人共同行使著作权的权利。历来的官方资料或者其他文献资料显示上述8个黄梅戏作曲署名,时白林均在内,而王少舫的名字从未出现;且陈精根出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王少舫在曲谱创作过程中付出的智力活动已经达到合作创作的程度。

据此,法院认定,陈精根在《选集》中收录的涉案黄梅戏作品唱段中将王少舫列为曲作者的行为侵犯时白林享有的著作权,一审判决支持了时白林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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