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剧曾被称为甘南藏戏、安多藏戏、“南木特”藏戏等不同称谓。“南木特”戏之说始自20世纪80年代,以 1995年正式出版的国家艺术科学重点项目的《中国戏曲志·甘肃卷》为标志,作为正式认定。从上述名称的不断变化中,不难看出甘南藏戏、安多藏戏是基于地理概念提出的,而“南木特”藏戏和“南木特”戏则是从文学角度提出的。甘肃甘南地区的地理概念非常明确,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的辖地。而安多的概念是藏族传统地理概念。中国藏族聚居区传统上以语言、社会、文化等综合因素出发,分为西藏、安多、康区三大部分。其中安多之称取自巴颜喀拉山东部的两座圣山,安青岗山和多拉山的首音。安多的地理范围包括近青海巴颜喀拉山东部至四川甘孜以东的广大藏区,地跨甘肃、青海、四川三省,藏族人口占整个藏区人口的一半。历史上这一地区藏族人民使用相同或相近的一种方言,而且自称为“安多人”。
1、此前的研究者忽视了从语言学角度来认定的科学态度,只是片面地以当地普通群众的习惯称谓对该剧种进行仓促定名。从藏族语言学的角度讲,藏剧,藏语词典中指戏剧,戏曲。安多地区甘南藏语发音为“堆嘎尔”,四川阿坝地区发音为“陆嘎尔”。“南木特”,语义学上的本义指传记。 如雍增·耶喜坚赞等撰写的《宗喀巴传》,索南格森著的《郭然巴传》,藏文音译即为《宗喀巴南木特》、《郭然巴南木特》。另外《汉藏对照词典》、《曲达词典》、《达氏词典》及张怡荪主编《藏汉大辞典》(民族出版社1993年12月版)等权威辞书也都是这样解释两个词的释义的。此外,人们经常见到的“阿吉拉姆”则是特指西藏藏剧的称谓。
2、藏剧“堆噶尔”一词来源于舞蹈,藏语舞蹈被称为“羌姆”。“羌姆”又来源于古代印度梵文的“舞蹈”一词。由此可见,属于艺术科学称谓的藏剧应该是“堆噶尔”,所以藏语称戏剧舞台为“噶尔德”、戏剧服装为“噶尔切”、戏剧文学本为“噶尔词”。
3、“南木特”与艺术相联系的记载,最早见于关于藏剧创始人汤东杰布的传说。据说这位藏剧戏神在建造铁桥疲惫不堪时,得到空行母(仙女)的点化,找到居住在琼结地方的七位仙女寻求帮助。仙女们通过演出戏剧的形式来募集建造铁桥的经费,所以西藏藏剧民间习惯称为“阿吉拉姆”。
他们演出时所唱的内容被称为“那木塔”(即南木特)。根据笔者分析,甘南藏剧“南木特”是甘南藏剧的剧目分类中的历史传记剧。如同今天我们进行戏剧创作、评论时称某剧为历史剧、新编历史剧、现代剧、传统剧等一样。藏族是一个全民信教的民族,对于文学艺术的界定本没有自身明确的概念。针对过去藏民受教育率很低这一客观现实出发,艺术演出起到了宏法传教、宣传帝王事迹的客观作用。观看艺术演出成为阅读佛陀、法王传记的主要普及手段之一。由于甘南藏剧中《松赞干布》和《智美更登》是演出最普遍的主要剧目。这两出戏剧的核心人物不是法王,就是佛陀的化身,所以群众将演出最普遍的两出戏的传记故事称为“南木特”。把观看这种形式的历史传记剧演出称为朝拜“南木特”。
4、2003年12月玛曲地区藏剧演出主要组织者咚仓·嘎藏赤列活佛 ,以及拉卜楞寺主持法舞演出的高僧桑热布和嘉样彭措 ,曾就甘南藏剧交换意见。他们完全同意对甘南藏戏的界定,并指出甘南藏剧中的《格萨尔·降魔》和《朗萨雯波》、《阿达拉姆》不被尊为“南木特”,其中的原因在于剧中有杀戮、不是先贤大德的传记,剧中人不是藏传佛教的佛陀、法王。
纵观甘南藏剧研究,起点较低,重复和属于介绍性的研究居多。研究范围、视野都比较狭窄,缺乏深入的第一手资料,特别是田野考察的口碑资料。因而许多文章和成果以讹传讹,谬误较多。如将甘南地区的第一次藏剧演出认定为夏河拉卜楞寺就不是准确的,据笔者调查,藏剧在甘南的演出早在1937年就曾于卓尼县扎古禄乡地林多村演出。藏族学者尕藏才旦在研究中注意到南木特藏文原意的传奇之义,然而没有从文字学角度加以重新审视,而流于人云亦云,沿袭南木特戏之说;关于演出时间,他认为不超过3小时,而笔者曾两次看到和听当事人介绍有5小时的演出;关于乐队的组成前人也主要以红教寺的乐队形制定论,缺乏普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