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剧

湖剧

湖剧,浙江省湖州市地方传统戏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湖剧主要流行于浙江湖州、嘉兴地区及杭州的余杭、临安,江苏的吴江、宜兴,安徽的广德等地,已有百年左右的历史。因吴兴旧属湖州府,故1951年定名为湖剧。湖剧带有浓郁的江南水乡情调,不仅语言亲切柔和(采用本地吴语方言湖州话演唱),曲调清新流畅,而且表演文雅细腻,宜演悲欢离合的家庭爱情戏。
      2011年5月23日,湖剧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编号:Ⅳ-141。 

戏曲名片

  • 中文名称湖剧
  • 遗产类别传统戏剧
  • 批准时间2011年5月23日
  • 遗产编号IV-141
  • 非遗级别国家级
  • 申报地区浙江省湖州市
  • 别    称湖州滩簧,小戏或花鼓[1] 

历史渊源

湖剧最早出现在清道光、咸丰年间,当时有“小戏”《拔兰花》《卖草囤》等剧目在南浔、双林等地演出。19世纪初,江南地区的各路摊簧活动繁盛,逐渐形成了与南词摊簧(苏摊)相对应的“花鼓摊簧”。当时湖州民间艺人利用当地的曲艺音乐、民歌形式,融入湖州方言和摊簧唱腔创作小戏演出,逐渐形成了“湖州摊簧”这种湖剧戏曲样式。
民国以前的湖州小戏皆为男班,演出的剧目主要是“小生、小旦、小丑”的“二小”、“三小”戏,如《拔兰花》《卖红菱》等,号称七十二本小戏。唱腔也称“小戏调”。
民国初年,湖剧开始有了女演员,行当也突破了“二小”、“三小”。 1939年,艺人童俊勇以湖州文戏之名在湖州挂牌演出达一年之久,在此期间总结出“十八个半韵脚”, 即拉差、塔煞(入声)、花茶(分文读与白读)、孤苦(分文读与白读)、铁锡(入声)、葵悔、资思、鸡气、天仙、铅兰、堂郎(鼻化)、香长、高消、根清、重中、勿耐(入声)、琉球、落笃(入声)、儿耳(字数较少而称半个韵)。唱腔形成了本摊调、烧香调等。
20世纪40年代末,湖剧逐渐形成了本摊大戏为主、大戏小戏并存的格局。1952年,由同乐剧团为主组成了湖州市湖剧团,《麒麟带》成为湖剧的“看家戏”, 被誉为“浙江一块宝,全国一朵花”。1966年,湖州、嘉兴和德清建立了三个专业剧团,农村中还有大量业余小戏班社。这一时期的湖剧,女旦逐渐代替了男旦,男女小生同台,音乐唱腔有了较大的发展。文革期间,《石岭银锄》《老马回家》等现代小戏涌现。20世纪80年代后,湖州、嘉兴、德清等地湖剧专业剧团相继撤消,但民间仍有吴兴摊簧曲艺小戏队、双林小戏班零星演出,被称为“花鼓戏”的农村湖剧小戏班社继续活跃在德清县一带。 

文化特征

湖剧剧目分类

湖剧剧目分小戏与大戏两类。小戏剧目是指“二小、三小”的清装戏,有《拔兰花》《卖红菱》《打纱窗》《绣荷包》《卖青炭》《卖草囤》《双落发》等,号称七十二本小戏,唱腔称为小戏调。小戏内容通俗易懂、风趣活泼,大多反映婚姻爱情和农民、小市民的生活场景,受到农民和城镇下层居民的喜爱。
大戏剧目指在摊簧传统剧目中占举足轻重地位的“四亭柱”清装大戏,有《庵堂相会》《借黄糠》《陆雅臣》和《卖妹成亲》,以及更多由湖州琴书曲目扩编或向其他剧种移植的戏剧,如《双珠凤》《珍珠塔》《孟丽君》《何文秀》等,号称“九十六本大戏”,唱腔在原有的小戏调基础上发展出本摊调和烧香调。大戏由湖剧专业演员演出,内容以表现苦命鸳鸯、才子佳人的居多,舞台语言趋于文雅,归纳成湖剧“十八个半音韵”,行当也突破了“二小”“三小”。 

湖剧唱腔

湖剧的唱腔有“小戏调”、“本滩调”、“烧香调”等,并形成特有的“十八个半音韵”。艺人按各自所在地域方言、唱腔差异而称“湖州帮”、“双林帮”、“南浔帮”、“震泽帮”等。湖剧表演特色为“阴阳嗓”,即男旦使用真假声交替演唱的唱法进行表演。演唱过程中“十八个半音韵”与吴语方言音韵相合,并采用吴语方言湖州话演唱。湖剧语音亲切柔和,带有浓郁的江南水乡情调。 

湖剧表演形式

湖剧的表演以文戏为主,具有质朴柔和、生活气息浓厚的特点。早期湖州滩簧脚色仅为小生、小旦、小丑的三小戏。20世纪三十年代开始演时装大戏,向越剧、话剧学习,脚色增加到八小生、八小旦,并形成注重人物性格刻画,以抒情的唱腔和细腻的表演见长的演出风格。 

湖剧曲调

湖剧的音乐富有湖州地方特色,常用曲调有本滩调、烧香调、大陆板和小戏调。大戏多用本滩调和烧香调,故又称本滩大戏。 

代表剧目

湖剧的传统剧目有小戏《拔兰花》 《马浪荡》 《借披风》等七十二出,大戏有《借黄糠》 《庵堂相会》 《活捉姚麒麟》等九十六本。另还有《太湖红浪》《陆雅臣》《卖妹成亲》《双珠凤》《珍珠塔》《孟丽君》《何文秀》以及看家戏《姚麒麟》等。 

传承保护

湖剧传承价值

湖剧塑造出了众多具有浓郁地方特色且生动传神的艺术形象。留传下来的早期小戏剧目,具有很高的民间口头文学价值。湖剧的音乐保留了大量明清时期的当地民歌小调,很好地反映了当时的风俗人情。其中传承保留下来的“阴阳嗓”(男旦唱法),在中国戏曲剧种中较为罕见。 

湖剧传承现状

湖剧承载着湖州地区的特色文化,更是老百姓对生活的表达。作为浙北地区唯一一个戏种——湖剧,当代湖剧处在一种自生自灭的发展状态。随着文化交流的加强,工业化﹑城市化的加速,经济全球化的冲击,人们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湖剧凭借其“口传心授”的弱势传承方式,与其他非遗文化一样,同样面临着“人亡艺绝”的窘境。 
湖剧的老一辈传承人垂垂老矣,而新一代传承人难以为继。湖剧的传承出现断层现象。“文革”之后湖剧少有代表性的新剧目传世,剧本创作中坚力量缺失。 

湖剧传承人物

许丽娟,女,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地区:浙江省湖州市,代表项目:湖剧。 

湖剧传承保护

2004年以来,湖州市开展湖剧艺人情况调查,对湖剧团的历史档案资料进行了整理,并利用数字化手段予以保存。 
2007年湖城凤凰街道仁皇山社区成立了枫叶红湖剧表演队,许丽娟﹑肖明芳﹑高云娣﹑劳志良等湖剧老演员义务教唱。 
2008年“湖剧传承基地”在湖城凤凰街道仁皇山社区居民活动室挂牌,30多位湖剧爱好者唱起了由湖剧老艺人创作的《仁皇山社区之歌》。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湖州市文化馆(湖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获得“湖剧”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社会影响

社会活动
2012年湖剧表演艺术家许丽娟老师来到弁南中学,将湖剧带进中学校园。自从成立“非物质文化传承基地”以来,塘甸小学每个学期都会请湖剧老艺术家来校进行“湖剧”的教学,湖剧教学活动受到了湖州市群艺馆的大力支持。 
2013年11月27日晚,“湖韵悠扬·湖剧经典唱段、传统折子戏”专场演出在杭州上演。当晚展示了湖剧传统戏《珍珠塔·赠塔》《陆雅臣卖娘子·回娘家》《卖青炭·朝奉吃菜》等经典唱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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