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以来,海事日兴,广东商人几深入桂东南、桂西南各县镇。各地庙宇、会馆多建有戏台。粤班有可能传入广西。又据清乾隆年间吴长元《燕兰小谱》记载,湖南郴州艺人刘凤官“自幼驰名两粤”。可见祁剧在清初也有可能传入广西的白话(粤语)地区。
清代同治四年(1865年),宣化县兴天彩班至越南谅山一带演出约三年。以后又有陆续至越南河口、老街等地演出的。在滇越边境演出时,被称为是“广戏班”。
清代同治七年(1868年),宣化崛起全新凤、寿新凤、合新凤、乐尧天四大名班,标志着邕州班(邕剧)的长足发展,并确定了以南宁为中心的戏班对各地的影响。这一时期,较有影响的艺人在表演上已逐步形成了粗犷、豪放的艺术特点有一系列不同于粤班的固定程式,足可与粤班相抗衡。
清代同治以后,在桂东、桂南和桂西的地区,粤班和邕州班同时、并错落地在各处演出。
清代光绪年间,邕州戏曲班已有了更大的声势。据黄海安撰《刘永福历史草》载,光绪七年(1881年)刘永福奉旨扫墓,“演戏两昼夜”。光绪二十四年中法战争后,驻守边境的广西提督苏元春在龙州主办祭祀亡灵的大醮邀,南宁富贵华班连演四十九天。
清代光绪末年,邕州戏曲班艺人也有至广东上六府、下四府甚至广州搭班演出的。如宣化籍艺人“宣化发”在广州搭班演出等。
辛亥革命(1921年)后,原清广西提督陆荣廷被推举为广西督军、掌军政大权。陆荣廷为南宁附近武缘(今武鸣县)人,爱好戏曲,遂由刘玉堂将当时的戏班艺人梁燕魁、莫丽轩、武缘八等集合在一起,组建军辖的军民乐班。陆荣廷拨款一万五千大洋,购置戏装、乐器、把子及黑船两艘。直至民国二十年(1931年),因领班梁燕魁病故,方散班。后部分人员在此基础上另建岭南乐班。
邕、粤剧经历了在广西粤语区数十年共生共济,仅以粤(广府)班、邕州戏曲班分野而重新划分为粤剧和邕剧(或新戏和老戏)的历史。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部分原由广东来的粤剧班纷纷返粤,部分粤剧团包括原由本地班改组的粤剧团,则落户广西。但由于市场萧条而处于不景气的状态除少数艺人,如小武丽、花旦细等临时组班至云南省广南县谋生外,多数纷纷散班解体,多数人则改行转业,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邕州当地的戏班和艺人已寥寥无几。
1949年12月,广西全境解放。一些流落各地的戏班艺人纷纷返回南宁。
1951年1月,南宁的戏班艺人在南宁市人民政府的组织下,成立了南宁市人民邕剧团,并正式为该戏曲定名为“邕剧”。为配合清匪反霸、土地改革、宣传婚姻法而演出了《白毛女》《小二黑结婚》等。
1956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召开全国戏曲剧目工作会议,提出丰富上演剧目,发掘传统剧目等问题。10月,成立了广西省桂剧传统剧目鉴定委员会。
1957年3至5月,成立广西省邕剧传统剧目鉴定委员会,随后即组织专人从事剧本记录整理、校勘、编辑、汇编成《广西戏曲传统剧目汇编》。
1958年9月,南宁市人民邕剧团改为全民所有制,更名为国营南宁市邕剧团。
1959年10月,广西戏曲学校建校并开办了邕剧班,培养了一批后继人才。
文化大革命(1966)开始后,南宁市邕剧团停止活动,不少艺人改行转业,部分青年演员调入南宁市革命委员会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1972年改称为南宁市文艺工作团,1973年又恢复并入南宁市粤剧团),邕剧几濒于消亡。
1977年10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文艺调演时,南宁市粤剧团方以创编的独幕邕剧《忙季钟声》参加了文艺调演,但邕剧团未能恢复。
直到21世纪初,在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下,收集、整理邕剧相关资料及使邕剧团恢复重演,才使邕剧得到传承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