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宫档案——墓志
所谓墓志,就是埋葬在墓室中的一块石头。石上镌刻着死者的生卒年月,埋葬地点与年代,生平事迹,以及颂铭等。颂铭一般都是四言韵语,是对死者的颂词或悼词。墓志内容以颂铭文字为主,所以称“墓铭”或“墓志铭”。铭文前的散文传记文字,是这篇铭文的序,所以有些墓志铭的第一行标题往往有“某某人墓志铭并序”字样。其实,墓志是总名,包括铭、序两部分,从资料的价值讲,序文比铭文更重要。
墓志最初为一石,形制多样,大小、长宽、厚薄、方扁无定制,有的像碑,但尺寸较小,文字较短。大概到南北朝时期,其形制才固定下来。这时的墓志多为方形,一般由两石组成,上石为盖,下石为志,两者合之,谓之“一合”。志盖主要是保护志文,只在中间部分刻墓志名称,故四周可为装饰。有的四周斜削成覆斗形,并在上面雕刻花草或者十二生肖图,有的志盖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种艺术品。志石主要刻写志文,包括序文和铭文,一般不作装饰。有些特殊墓志,则将志和盖雕成一件艺术品,如北魏延昌二年(公元513年)《元显墓志》,志与盖为一完整石龟,志盖为龟甲,中部刻标题。志即为龟之身、首、尾及四爪。1949年后在陕西三原出土的唐贞观五年(公元631年)《李寿墓志》也是龟形志。隋《杨君墓志》,志盖中间圆雕一龟,两旁为标题,这也是墓志中少见的。此外,民国十五年(公元1926年)出土的《元均之志》为方柱形墓志,三面刻文,志下有趺(已佚)。这种方柱形志,现知者只此一石。
《李寿墓志》采自《西安碑林书法艺术》,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83年版
《李寿墓志》志文出处同前
墓志这类石刻同碑刻一样,也有自己的发展过程。秦汉时期出土的“刑徒”墓砖,虽质料为砖,但它深埋墓中,刻有姓名、籍贯、卒年、葬地,甚至表明了有无技术和所受刑法等情况,已具有墓志的基本要素,可视为墓志萌芽期的代表。东汉和三国两晋时期,可视为墓志的形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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