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舞蹈的创新发展与审美特征

藏族舞蹈的创新发展与审美特征


历史上,每个民族都创造了一套反映民族生活、思想感情、在社会生活中具有一定审美特征的艺术表现形式。舞蹈艺术是创作时间最早、历史最悠久、传播范围最广、情感表达最直接的艺术。它也是每个民族历史发展中最具代表性、最具民族特色、最能反映民族性格和审美情趣的艺术。当任何一个民族或部落的人们听到他们最熟悉的音乐或舞步时,都会情不自禁地感到兴奋,并将其传递到身体的各个部位和关节。随着舞蹈规律的变化,身体会自然地舞蹈。这是这一群体审美意识本能的具体表现。由于各民族不同的地理环境、政治历史、宗教信仰、民俗风情,形成了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风格,如强弱、开放、变幅、舞蹈规律等在不同地区的差异。有的民族舞蹈以下肢为主,而上身相对较小;有的民族舞蹈上身动作相对丰富,而下身动作很少;有的地区大动作美,而有的地区内隐动作美。正是在许多舞蹈风格中,蕴含着民族的审美情趣和特色。

“审美意识是客观审美对象在人们头脑中的动态反映,一般称之为‘美感’美感包括审美趣味、审美能力、审美观念、审美理想、美感等审美意识活动的各个方面和各种表现形式,也包括欣赏活动或创作活动中的特殊审美心理现象。

如前所述,藏族在历史上形成了更符合民族审美特点的舞蹈理论体系,但这一理论体系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和人们审美能力的提高而不断完善和发展。舞蹈理论与舞蹈美学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但又不可等同。舞蹈理论是解决什么是舞蹈、如何舞蹈的问题,而舞蹈美学则是解决身体的韵律、姿势、动作、节奏以及如何表达情感、体验美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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