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的学习六:篆刻及其他

作者:崔自默
(一)篆刻述略
1.篆刻简史
篆刻,又可称为刻印、制印、刻章,简单地说,就是用刻刀在石头等材料上刻字。篆刻,根据印面文字可分为朱文、白文与朱白文几类。刻好的印,打上印泥,就可以钤拓出印痕,除制作专门印集以外,篆刻一般用于书法或绘画作品上,或用作藏书戳记及个人印信等。根据印面文字内容,篆刻有姓名印、字号印、斋室印、年号印、收藏印、肖形印、闲文印等。所谓“诗书画印”四美,是中国书画艺术的特点之一。一幅书法作品上加盖印章,红黑两色相应成趣,作品的审美特性得以增加。

篆刻,其源可溯至古陶刻、甲骨及钟鼎文。篆刻作为正式的印信使用,从现有实物看始于春秋战国,称为古玺,此时的篆刻大多表现为实用价值,同时艺术价值也得到了相当的重视,这单从形制丰富的印纽艺术中可以窥见。秦汉时期的篆刻,达到了相当高的艺术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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